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建立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對其誠信信息進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公布受到處罰處分的證券從業人員名單。昨日,該協會就此發布了《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暫行辦法》,自5月1日起實行。媒體報道將成為誠信信息的一個源頭。
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將用于境內外證券監管機構、其他金融機構對有關人員進行勝任能力考核、任職資格審核的依據;國家司法機關、有關部門或組織依法履行職責的參考
;證券從業機構招聘人員的參考等。
協會對誠信信息實行分級管理,誠信信息庫向證監會開放。同時,國家司法機關、與我國簽訂監管合作備忘錄的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境內其他金融監管機構、有關部門和組織可經證監會或直接向協會查詢有關人員的信息;證券從業機構可查詢本機構人員的信息,在招聘曾在其他證券類機構任職的人員時,可向協會申請查詢其信息。協會將在網站定期公布受到處罰處分的證券從業人員名單。
據介紹,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主要來自: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傳送的文件;協會與滬深證交所、地方證券業協會建立的信息交換渠道;證券從業機構經由協會執業注冊系統報備;有關媒體,經證實后予以記錄;投訴,經核實后予以記錄等。
誠信信息記錄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獎勵信息、警示信息和處罰處分信息四大類。警示信息包括受到證監會談話提醒、拒絕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檢查或調查、在執業注冊或變更過程中隱瞞或編造有關情況、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持續培訓或執業證書年檢、被投訴、違反所在機構內部管理制度。處罰處分信息包括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所受的刑事、民事、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記者 夏麗華)(中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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