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放寬合資券商外資入股比例
□ 本報記者 張亮
上證所日前推出的一份題為《德意志銀行發展經驗及其對于中國證券業改革和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的啟示》的研究報告預計,10年之后,目前中國券商中的2/3將被淘汰出局。報
告同時建議,短期內證券公司股權改革的突破口之一,應該是放棄外資在合資證券公司不能絕對控股的限制。
報告認為,在防止出現大的風險的條件下,初步實現部分混業經營的效率優勢,我國證券業和銀行改革可從八個方面入手:進行證券公司產權制度改革,放松管制,更大幅度地引入外資;利用并購重組擴大證券公司規模和抗風險能力;改革初期以控股公司模式逐步開放混業經營,長期目標為國際化全能銀行;確立混業經營結構下的核心業務;引入外部監管,改善公司治理;建立和完善實時風險控制機制;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吸引高素質人才;改造金融監管體系等。
報告指出,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允許銀行成立控股公司控股證券公司、證券公司之間的兼并收購,應是實現證券公司改革的重點之一。報告預計,中國在10年之后,應該出現5-6個占領市場份額共60%以上的大型券商,目前券商中的2/3應該被淘汰出局。
報告提出,我國證券公司產權制度改革可以采用私有化和外資參股等多種形式。政府應考慮放松對絕大多數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的限制,使參股單位多樣化。鼓勵境外戰略投資者、國內股份制企業、民營企業、外部自然人、員工、經營者、基金等多元化投資主體參股中國證券公司。尤其重要的是,要吸引國外著名投資銀行投資中國證券公司。因為這些投資者是唯一在帶來大規模的資本金之外,同時帶來先進的證券業管理機制、風險控制能力、創新產品的機構。但是,外資在目前合資股權上限為33%的情況并沒有興趣介入。為此,報告認為,在目前許多內資證券公司生存面臨威脅的情況下,短期內股權改革的突破口之一,應該是放棄外資在合資證券公司不能絕對控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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