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制定承諾書 券商高管違背要遭處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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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6日 07:36 證券時報 | ||||||||
證監會制定《證券公司高管人員誠信經營承諾書》券商高管違背承諾要遭處罰 本報訊(記者 李巧寧)中國證監會日前分別制定了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總經理等高管的誠信經營承諾書,對各自誠信責任作出明確界定。 這個以高管職務不同為依據而制定的《證券公司高管人員誠信經營承諾書》,對董事
在已于去年11月15日正式的實施《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中,規定了證券公司高管人員的任職備案制度,要求有關證券公司自作出高管人員選聘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公司注冊地和被選聘高管人員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有關高管人員任職備案報告、選聘決定文件、聘任協議、被選聘高管人員簽署的誠信經營承諾書等有關任職備案材料。 證監會曾于去年10月下發有關《通知》,在《通知》的相關文件中曾對擬任董事長誠信經營承諾書、擬任高級管理人員誠信經營承諾書作出過相應的要求。日前制訂的承諾書內容發布后,10月下發的承諾書內容同時被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