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申購利息揭曉 投資者保護基金進賬161萬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0日 05:3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南京港申購資金利息總額近日有了明確說法。據具體經辦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南京港申購資金所凍結的利息最終大約為161萬元,這筆資金將全額劃轉到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南京港累計投標結果顯示,該公司發(fā)行新股累計凍結的資金總額為91.078862億元,以金融同業(yè)存款利率1.62%計,凍結4天的利息約為161萬元。
先前曾有媒體報道,稱南京港申購資金所凍結的利息為191萬元。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之所以有這樣的誤差,很可能是該媒體忽視了金融同業(yè)存款利率下調的因素。從2003年12月21日起,央行已將金融同業(yè)存款利率由1.89%下調至1.62%。 根據今年2月21日,中國證監(jiān)會、財政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在股票、可轉債等證券發(fā)行中申購凍結資金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公開發(fā)行股票、可轉債等證券時,所有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須全部繳存到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立的存儲專戶,作為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來源之一。南京港是該通知發(fā)布后首只證券發(fā)行,其申購資金利息由此備受關注。 但南京港申購凍結資金利息并不是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首筆收入。根據新華社去年12月29日的報道,2004年6月,在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關于審計查出問題糾正情況的報告中提及,對證監(jiān)會上繳的新股申購凍結利差資金,證監(jiān)會、財政部、人民銀行已向國務院報送《關于設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請示》,擬將其作為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來源之一。 此外,據權威人士透露,在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設立初期,央行再貸款可能將構成其主要的資金來源,還有財政撥款、新股申購凍結利差資金等多種資金來源。 上海證券報記者 高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