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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修訂觸動股市四敏感神經 不會早于公司法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2日 11:25 每日經濟新聞

  權威人士稱,《證券法》修訂不會早于《公司法

  岳敬飛 NBD上海報道

   據新華社最新報道,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2005年立法計劃,全國人大財經委將向4月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首次提請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

  就本次證券法修改中備受關注的幾個熱點問題,記者昨日采訪了一位參與修訂的全國人大財經委權威人士。

  該人士表示,4月10日左右,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將決定證券法修訂草案是否在當月進行第一次審議。該修訂草案若經過三次審議通過,將正式予以頒布,具體頒布時間預計不可能早于公司法修訂案。

  針對此次修改的四大關鍵問題,該人士向記者作了詳細闡釋。

  銀行資金入市將有規定

  該人士透露,關于銀行資金入市,本次證券法的修改內容有所涉及。

  但這位權威人士表示:“儲蓄資金是絕不可能入市的。無論任何時候也不會作出這種例外,即將老百姓存在銀行的血汗錢拿來炒股。”他同時表示,銀行貸款并非絕對不入市,比如銀行向證券公司提供貸款,實際上也會達到相同效果。

  2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公布并開始實施《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按照規定,我國商業銀行可直接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

  當時,有關負責人曾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是貫徹落實“國九條”的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也有利于穩步推進商業銀行改革,保持金融整體穩定。

  對于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可能引起混業風險這一問題,該負責人認為,允許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實際上出現了商業銀行通過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跨業經營的現象,但這種經營風險是能夠控制的。

  業內人士認為,倡導銀行業開展證券貸款業務,可能會加重股市過度投機的風險,當前的中國股市并不是一個非常有效率的市場,因而目前并不適合銀行貸款介入。

  而銀行資本金入市,首先要求銀行設立自己的證券公司或者證券部歐洲模式),或者通過專門的子公司運作(美國模式)。2003年12月通過的新《商業銀行法》已經為商業銀行從事信托、證券業務,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預留了空間。

  國企炒股符合“國九條”精神

  現行《證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對于上述禁止國企進入股市的規定,該人士表示,此次證券法將對此作出修改。該人士認為,國有企業本身有盈利的需求,投資是必須的。由證券法來限制國有企業投資對象的做法,不是很合適。該人士稱,國有企業的資產是國家的,現在設立了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即使要限制國有企業的投資對象,也應該由國資委來限制。因此,對上述規定作出修改是必然的。

  市場人士認為,給國有企業炒股開禁,符合“國九條”所提出的“鼓勵合規資金入市”的精神。刪除證券法中關于限制國企炒股的規定,是非常必須的。

  實際上,國有企業將其資金用于炒股的例子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屢見不鮮。特別是在一大批問題券商被曝光后,不少上市公司將其資金交給這些問題券商用于炒股的消息也連帶曝光。

  這些上市公司絕大部分都是國有控股企業,與證券公司簽訂保底收益協議,少輒幾千萬元多則數億元的資金被存入證券公司。一些上市公司對券商將這些資金用于炒股的行為睜一眼閉一眼,最終被套牢。

  曾有市場人士預測,未經披露的國企用于炒股的資金比披露了的上市公司被券商挪用的客戶保證金還要多。因此,早日廢除禁止國企進入股市的規定,由相關部門制定操作性更強的入市細則,才是解決國企入市問題的當務之急。

  “鐵腕監管”有望出現

  此次證券法修改的另一個熱點問題是如何加強證券監管。該人士透露,有關部門的監管權將大大增加。人們期待已久的證券市場“鐵腕監管”有望出現。

  該人士表示,2004年披露出的問題券商,窟窿之大,數量之多,令人難以置信。券商瘋狂挪用客戶保證金,東窗事發后等著政府來埋單的心態昭然若揭。

  除了問題券商,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也很成問題,億安科技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當時,監管部門發現問題后,億安科技的賬戶上還有數億元資金。礙于法律限制,監管部門采取更為果斷的措施,待法院凍結資金文書下達后,上述數億元資金已被全部轉移。后來,即使中國證監會對億安科技作出了罰款數億元的處罰,也只是一紙空文。

  由于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高管出事,2005年已被稱為“高管落馬年”。開開實業原總經理張晨居然能夠在已被重點關注的情況下攜巨款潛逃,暴露出目前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大門形同虛設。“亂世用重典”,有必要提升監管權。

  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證券法修正案,將原法律第二十八條修改為:“股票發行采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

  第五十條修改為:“公司申請其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由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準。”證監會正在放開其權力,使新股定價和債券發行更加市場化。

  上述證券法修正被視為尊重市場的立法策略的一種嘗試。毫無疑問,這種積極的立法取向將對中國股市產生深遠影響。

  發展融資融券業務

  現行《證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的證券交易活動。”上述人士表示,對于這一點,將作出重大修改。

  “融資融券,世界各國都這么做。我國目前沒有這個制度,此次證券法修改不會直接規定,但可以通過其他部門予以規定。”這位人士稱。

  業內人士認為,現行《證券法》禁止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嚴重阻礙了證券行業的發展,限制了股市規模的擴大,間接導致交易萎縮,使股市喪失融資功能。通過法律修改,讓符合條件的券商在法定程序下發展融資融券業務,是非常必須的。

  某券商高管分析說:“在一個只有上漲才能獲利的市場,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空頭存在。只有不斷買入股票才能獲利,這為股市泡沫的形成提供了溫床,也正好解釋了為何虧損股也能持續上漲的怪圈。只有推出做空機制,中國股市的價值投資理念才會深入人心。”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現行《證券法》正在起草中。據曾參與起草工作的有關人士介紹,由于當時的特殊背景,防范風險被列為《證券法》的主導思想。因此現行《證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證券交易以現貨進行交易。現在時過境遷,對此進行修改,順應人心。

  此外,如何更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是本次證券法修改的一個重要問題。該人士表示,修訂后的證券法將有多款關于如何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規定。

  此前,證券法修改起草工作組顧問小組成員、北大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教授表示,這次證券法的修改,其核心就是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證監會正積極探索解決股權分置措施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有關專題小組正在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積極探索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措施。

  在答復上述建議與提案時,證監會表示,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上存在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問題,具有相當的敏感性、復雜性和特殊性。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一項探索性的工作,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國際上沒有相應的經驗可供借鑒,在國內涉及多個部門,在公司內部涉及各類股東,而且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行業分布和經營狀況等也千差萬別。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必須做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新華社)

  同日報道:

  證券法修改在即 有關權威人士稱國企炒股將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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