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入市在即 三方監管嚴控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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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8日 02:18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安明靜 發自北京 保監會對保險公司股票投資的總比例和單項比例作了非常詳細的規定: 保險公司投資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可投資股票資產的5%;保險公司投資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數量,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并不
中國保監會正試圖通過嚴格的投資比例限制、第三方托管的方式以及獨立的交易席位等措施,為保險公司直接入市設置多重防火墻,從而防范保險資金直接入市后可能遭受的非市場性風險。 2月17日,保監會與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同時下發《關于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這些文件連同兩天前保監會與中國證監會聯合下發的《關于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和《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登記結算業務指南》,共同構成了保險公司直接投資股票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 目前,三大金融監管機構已經將有關《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配套文件全部發布完畢。保監會表示,將連同銀監會以及證監會共同對保險資金直接入市交易進行監管。 保監會首次將獨立第三方托管制度引入了保險資金的股票投資。根據《指引》規定,那些試圖直接投資股市的保險公司必須選擇托管銀行進行資金的托管。《指引》從制度上明確了保險資金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關系,確立了分工清晰、相互制衡的體制和機制,突出了托管人對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的監督職責。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認為,這項制度將有利于提高保險資金運作的透明度,建立內部控制與外部監管、專業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他表示,保監會將以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為起點,會同中國銀監會依法實施監管,逐步將托管制度推廣到存款、債券、基金等其他資產的管理中,建立保險資金安全運行的長效機制。 另外,保監會還在《關于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對保險公司股票投資的總比例和單項比例作了非常詳細的六項規定。其中包括:保險公司投資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可投資股票資產的5%,而對于流通股本低于1億股的上市公司,則比例放寬至可投資股票資產的20%;另外,保險公司投資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數量,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并不得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直接入市所作的眾多限制是否形成了行政干預?是否有越俎代庖之嫌?人大金融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表示,雖然作為獨立經營實體的保險公司有權決定自己的投資行為,但在目前一些保險公司還沒有完全市場化的前提下,保監會所作的種種規定,對防范整個保險業風險積累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2月18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