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國投原董事長受審 玩忽職守流失國資兩千多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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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5日 17:38 新華網 | ||||||||
新華網廣州2月5日電(記者鄭天虹、吳俊)涉嫌非法受賄14萬多港元、玩忽職守導致國有公司損失2000多萬元人民幣,廣州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市國投”)原董事長許智4日上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3年春節前后,許智應邀參加廣東省國投在香港的子公司舉辦的聯歡晚會,席間收取該公司林副總經理遞上的紅包1.3萬港元。在此后連續四年的春節聯歡
檢察機關還指控許智在擔任市國投總經理及董事長期間,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分別為兩家公司開具遠程信用證和辦理業務,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人民幣2000多萬元的嚴重后果。 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廣東鼎湖統一企業襪業有限公司(下文簡稱鼎湖襪業)向廣州市國投申請開立信用證330萬美元。廣州市國投金融部莫經理在申請報告上批示同意,且另有公司愿意為鼎湖襪業提供擔保。許智以為有了“雙保險”,于是簽字同意為期兩年的遠期信用證,將國有資產置于巨大的風險之下。事實上,經核查鼎湖襪業土地最多只值210萬美元,并非足額抵押擔保物,而且那家擔保公司本身就欠了賬,根本不具有擔保資格。此后,鼎湖襪業經營不善,公司已被注銷。廣州市國投還有1100多萬元人民幣未能收回。 除此之外,許智還被控在明知同業拆借不屬國投經營范圍的情況下,拆借300萬美元給深圳國投公司。1999年1月,深圳國投公司宣告破產,廣州市國投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900多萬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