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處罰原大連證券違法案相關責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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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9日 09:14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8日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86、193條的規定,對原大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證券違法案的相關責任人員作出了行政處罰。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因該公司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行為,對責任人員石雪給予吊銷證券從業資格的處罰;因該公司為客戶融資買入證券的行為,對責任人員石雪給予警告、并處30萬元罰款,對責任人員張霖、關盡平、周建華、沈勇、余文艷給予警告、
據悉,根據有關規定,當事人應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并將付款憑證的復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部審理執行處備案。(新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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