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蔣飛 黃帶娣 發自深圳
百瑞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百瑞信托”)為追索4700萬元保證金而訴諸法院查封海通證券旗下資產——海富通股權一事又有了新進展。昨天(1月19日)晚上,百瑞信托向本報發來一封“公開信”。信中稱:“海通證券……誣陷百瑞信托涉嫌詐騙。”公開信同時稱,“海通(證券)負責人說百瑞信托涉嫌詐騙,不能自圓其說,請海通(證券)再來負責任地解釋
一下。”
公開信指出,海通證券在媒體上所稱的百瑞信托“資金是有問題的”及“海通證券從來沒有挪用客戶保證金,也不存在挪用百瑞信托資金的事實”的說法與海通證券去年12月29日給百瑞信托《律師函》的回函(海證字〔2004〕第400號)中的說法大相徑庭。
海通證券與百瑞信托之間的兩封往來信函或許有助于還原事件的真相。百瑞信托稱,百瑞信托在海通證券中關村營業部的保證金賬戶所涉“金融詐騙”,并非此前有報道暗示的百瑞信托方面負有責任。“外部人伙同營業部個人”作案,是百瑞信托保證金遭挪用的直接原因。
公開信提到的兩封信函,分別是——百瑞信托委托北京大地律師事務所致海通證券及其北京中關村南大街營業部的律師函(下稱“律師函”),以及海通證券給大地律師事務所的回函(下稱“回函”)。“律師函”稱:去年8月11日,百瑞信托在上述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百瑞信托”,先后存入該賬戶6600萬元;去年9月16日,百瑞又開設資金賬戶“百瑞投資”,先后存入該賬戶3200萬元。去年10月,百瑞準備進行股票交易時,發現兩個賬戶余額為零,9800萬元資金均被挪用。根據該律師函,百瑞此后曾經多次與海通證券交涉,但是海通證券仍然有4100萬元資金沒有歸還。
海通證券就此事的“回函”稱,公司“在日常稽核檢查過程中,發現北京中關村南大街營業部在‘百瑞投資’賬戶中的操作存在手續不全問題,經過進一步核實,發現其中涉嫌外部人伙同營業部個人詐騙、挪用百瑞公司資金的犯罪行為”,海通證券于去年12月22日向北京公安機關報案。海通證券在回函中向百瑞信托承諾,“將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盡可能避免給百瑞公司造成損失。”
昨天,記者致電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查詢該案件,一位工作人員證實海通證券確實報過案,但拒絕透露案件詳情。記者致電海通證券查詢此事,一位負責人以開會為由掛斷了電話。
記者獲悉,在百瑞信托向海通證券發出律師函之前,海通證券中關村營業部曾就如何解決保證金問題與百瑞信托方面有過多次接觸。該營業部經理王勝去年11月18日給百瑞信托的傳真件中承諾盡快恢復百瑞信托兩賬戶的資金,并提出分三次歸還9800萬元保證金的方案。此外,王勝去年11月16日在給百瑞信托的另一份文件中還提到,“海通證券總公司正在對中關村營業部進行現場稽查,財務人員正在接受調查”。
百瑞信托一位負責人表示,“2004年12月14日到24日間,對方(海通證券中關村營業部)分四次還了我們5690萬元,24日后就停止付款。25日我們向海通證券發了律師函催討,29號收到海通證券的回函,但除此之外,到目前為止他們沒有和我們進行過任何溝通。于是我們31日正式起訴海通證券及其中關村南大街營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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