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資公司也要定期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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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09:16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銀監會18日發布消息說,銀監會近日頒布了《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要求信托投資公司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向客戶及相關利益人披露反映其經營狀況的主要信息,如財務會計報告、各類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年度重大關聯交易及重大事項等。首批被要求信息披露的信托投資公司須于2005年4月底
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一是年度報告,包括自營資產財務會計報告、信托資產管理會計報告、公司治理、經營概況、年度重大事項、重大關聯交易等信息。二是重大事項臨時報告,即對發生可能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客戶和相關利益人的重大事件時,信托投資公司應當臨時發布公告予以披露。在信息披露的方式上,《暫行辦法》要求信托投資公司將其年度報告摘要和臨時報告刊登在銀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紙上,并將年度報告全文登載于本公司的網站上,同時,將年度報告備置于公司主要營業場所,供客戶及相關利益人查閱。 據介紹,信托投資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兩個方面,即具體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和公司自身經營情況的披露。《暫行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來源: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