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公布相關辦法 信托公司將強制性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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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05:4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首批30家公司4月底以前披露2004年報 北京消息 中國銀監會昨天頒布《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并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從此,信托投資公司將按該辦法的規定,分階段實施強制性信息披露。 根據辦法的規定,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一是年度報告,包括自營資產
銀監會有關人士介紹說,由于信托投資公司清理整頓工作尚未最終完成,辦法提出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將在3年內分階段進行。而首批被要求信息披露的中誠信托、新華信托、大連華信信托、上海國際信托等30家公司,將于今年4月底以前披露2004年年度報告。 這位人士介紹說,信托投資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兩個方面,即具體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和公司自身經營情況的披露。對于具體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銀監會此前下發了《關于信托投資公司集合資金信托業務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時,向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了規范。 據悉,目前全國已獲重新登記、領取金融許可證的信托投資公司有59家,整頓后的信托公司業務得到了快速發展。截至2004年9月末,正常經營的信托公司固有資產總額達768億元,負債302億元,權益466億元(實收資本435億元),資本實力有所增強;管理的信托財產總額2123億元,一些公司已出現恢復性增長。 上海證券報記者 薛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