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減征證券業營業稅 單股票交易減稅9千余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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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7日 09:02 信息時報 | ||||||||
時報訊 (記者 張虹 葉靜 通訊員 高濤) 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局日前發出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對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減征有關營業稅。據了解,證券交易印花稅減稅方案已起草完畢,正待有關部門審批。據記者從市國稅局了解的情況得知,證券交易印花稅可能會調整為1‰,但是具體日期現在仍然很難確定。 通知規定:準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
據悉,目前稅收法規規定金融機構代收代繳資金要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但是,投資者交易中所繳納的交易監管費用并未真正進入過證券公司,而是由交易清算系統直接劃給交易所,證券公司實際上未出現資金的流入和流出,理論上是不應該交納這筆費用。然而,此前很多地方的稅務機關對這部分交易監管費并未做抵扣處理。所以這項政策的改革使得證券公司成為真正的受益者。 業內人士估算,按照去年全年股票交易量來計算,證券公司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交所經手費費率合計為0.015%(雙向),全國平均的營業稅率大約為7.2%,單計算股票交易這部分,優惠政策可使整個證券業營業稅負降低9000多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