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須對不分紅有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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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2日 10:57 廣州日報大洋網 | ||||||||
本報訊(記者楊欣)中國證監會昨日公布關于修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的通知,其中最搶眼的一條即是“公司應披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對于本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原因,同時說明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這是中國證監會對不分紅的上市公司又一道“令箭”。
據有關數字顯示,2004年是上市公司業績最好的一年,但投資者從上市公司獲得的回報依然是少得可憐。200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0.14元,平均凈資產收益率5.45%,同比分別增長36.71%和41.28%,均刷新了盈利增長紀錄。但在全部1376家如期披露半年報的上市公司中,公布擬派發現金紅利預案的僅26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1.89%。而上半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經營現金流量凈額0.17元,同比增長26.88%。 證監會人士稱,對年報內容與格式進行修訂,是為了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適應證券市場發展需要,此次修訂結合了近期各項政策法規和市場環境的變化。 但與此前所頒布的諸多“利好”政策一樣,昨日市場只在開盤用小幅上漲作出反應,而最終上證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仍然以下跌0.28點收盤。“雖然分紅比不分紅要好,但以中國股市目前仍然存在的制度缺陷和上市公司不佳的質量,強制分紅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銀河證券研究所副所長丁圣元的觀點代表了相當一部分市場人士的看法。 此外,此次修訂稿同時要求:上市公司應披露實際控制人情況,并以方框圖的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和控制關系;上市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東之間,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東和前十名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系的,應予以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