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修訂年報披露準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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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1日 09:40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敖曉波)以后上市公司在年報當中刻意隱瞞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現象將得以消除。前十名流通股東與大股東間若存在關聯關系也應予說明。中國證監會昨天下發了對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內容和格式做了重新修訂。 據了解,新準則對諸多方面進行了重新的修訂。更加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其中包括,上市公司應詳細披露與實際控制人間的產權和控制關系;前十名流通股東與大股東
上市公司由于種種原因故意隱瞞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而隨著公司出現危機,其實際控制人才逐漸浮出水面,大盈股份就是其中一例。當初為了避免受到周正易的拖累,曾三番五次的發布公告與周劃清界限。此舉不僅侵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更不利于其投資的決策。對此,修訂稿規定,上市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東之間,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東和前十名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系的,應予以說明;上市公司應披露實際控制人情況,并以方框圖的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和控制關系。 此外,對于一些上市公司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情形,修訂稿中也增加了要求予以說明的內容。并規定,上市公司應披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對于本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必須詳細說明原因,同時說明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