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深滬證交所調整席位管理年費收費模式的通知已經下達到各大會員機構手中。此次針對席位年費的重大改革是將固定年費制調整成了根據申報流量計費,通知同時規定席位管理年費的最低收費標準為2萬元人民幣。
按照老辦法,上證所每個交易席位的年費為18300元,而深交所每個交易席位每年收費30000元。
市場關注的是,調整后的席位管理年費將如何收取呢?據某券商財務部負責人介紹,深滬證交所的席位管理年費總額都由交易類申報收費和非交易類申報收費兩大部分組成,交易類(或非交易類)申報收費由每筆交易類申報收費單價(其中,每筆交易類申報收費單價設定為0.15元人民幣,每筆非交易類申報收費單價設定為0.01元人民幣)乘以超額流量申報筆數。超額申報筆數等于年交易類(或非交易類)申報筆數總和減去會員或機構享有的基礎(深交所稱免費)申報筆數。
在上述的基礎(或免費)申報筆數的界定上,上證所規定每個席位(不論是否停用)每年交易類和非交易類申報基礎流量各為2萬筆;而深交所規定每年免費申報筆數等于該會員或機構席位數量(含中止狀態的席位)乘以2萬筆。
此外,為切實為會員減負,深滬證交所還對2004年的年費收取方案作出了規定,為保證新舊收費方法的順利銜接,2004年席位管理年費的計費期間為1月1日至11月30日。同時,上證所規定,每個席位交易類和非交易類申報基礎流量各為18300筆,每個機構席位年費最低限額為18300元,如今年按新方法計算的席位年費高于按老方法計算的席位年費,則高出部分暫不收取。深交所則按照新舊收費方法孰低的原則收取今年的年費。深交所規定,按新收費方法計算的2004年席位管理年費,如高于按原收費方法計算的,按原收費方法計收2004年席位管理年費。(文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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