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難題不解 直銷立法仍存懸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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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2日 17:07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徐曇 通常認為,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12月11日是直銷法出臺的大限。而據記者從各方得到的信息顯示,直銷法體系的細則還難以厘定,尤其是各部委頭疼的監管難題,仍然使直銷法不會盡快塵埃落定。
直銷門檻會否降低 對于業內盛傳的直銷法出臺,商務部新聞處的說法是“還在加緊制訂之中”。 一位知情人士告知記者,在12月3日左右,商務部終于把直銷法草案上報給國務院法制辦。而按照例行的程序,法制辦還要履行征求意見、研究修改以及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等環節。這意味著,12月11日之前甚至2004年底前直銷法的出臺都是不可能的。 據記者了解,法案遲遲難以出臺,原因之一是9月10日“廈門會議”出臺的草案還需要細則的豐富。另外,某些具體條款存在爭議。商務部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的版本在“廈門會議”的基礎上有所調整。而終結版的細則能在多大范圍內調整、門檻能否降低似乎是企業關注的焦點。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制度處長路政閩告知記者:“廈門會議的版本肯定不是最終版本。要是那樣的話,我們就不用征求企業的意見了! 當時未正式公開的直銷法草案體系在“廈門會議”上匆匆露面。有三個條款,引起了企業尤其是內資企業的激烈爭論,其中包括:企業在申請時的前3年累計營業額須超過5億元人民幣;企業須交納保證金2000萬~3000萬元人民幣;草案規定對直銷人員的“撥出比例”(給推銷人員的獎金比例)進行了限制:推銷員的薪酬不得高于產品零售價的25%。 武漢瓜拿納公司董事長張華對記者表示,1998年10家轉型企業,已經領跑了6年,而國家不允許內資企業做,內資何來5個億的銷售額?內外資本身就不在一個起跑線上,統一要求5個億,這違背 “公平競爭”原則。 絕大部分企業對于繳納保證金沒有異議,只是覺得2000萬~3000萬的保證金數額過高。如若實行將給企業的資金周轉帶來困難。 對于給直銷人員的“撥出比例”不能超過25%。即使是安利的有關人士也表示了對該條款的異議,認為太不符合直銷業的實際情況。“撥出比例”太低難以激發推銷員的積極性。 一位直銷業人士表示,如果撥出比例低于40%,市場計劃就很難制訂。難以刺激經銷商去發展計劃。目前,企業的撥出比例一般在40%~70%之間。 雖然直銷法草案具體條款存在爭議,內資企業也試圖通過各種渠道把意見“上達天聽”。但以目前的情況判斷,直銷法體系的“終結版”或有微調,但不可能大幅降低門檻。 一位直銷業的專家認為,“5個億”營業額的限制在任何法律包括《公司法》中都找不到依據。估計這一條最終會有所調整。 政府如何理順監管難題 直銷法體系難以出臺的另一個原因,在于政府最為擔心的監管難題。 一位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廈門會議”后,直銷法草案的討論層面主要還在政府之間,重點探討的是如何監管。至于草案是否適合企業經營的特點和需求,廣泛征求企業的意見,還是下一步的重點。 據記者了解,直銷法草案要求每家企業繳納的2000萬~3000萬保證金數額不菲,但關于保證金的使用途徑、使用范圍、誰來決定使用途徑和范圍等,草案卻無相關細則。這涉及到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甚至銀行等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協調不到位,可能會帶來未來管理的沖突。 同時涉及到政府與企業關系的條款也需要進一步討論。如在草案中規定所有直銷商的資料要有詳細的檔案記錄,保存期應當在5年以上;為加強對直銷企業的監控和管理,直銷企業應當把自己的資訊和經營管理系統信息與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等主管機構并網。 而有企業則對記者表示,政府需要企業更加透明。但過多的信息披露,可能會涉及企業的商業秘密。諸如此類條款是商務部和企業需要磨合討論的問題。畢竟監管最終還是要得到監管對象的配合,否則未來難以執行有可能陷政府于尷尬的境地。 待商榷的條款也促使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不停的豐富草案雛形,以便使未來成型的條例更具操作性。 10月12日至14日,國家工商總局在大連的打擊傳銷會議上,特別討論直銷法體系中《反金字塔欺詐條例》,到目前已是6易其稿。據說一次比一次嚴格。草案終稿對原來違規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等內容作了詳盡的市場規范,通報、處罰力度和強度均有所加大。 在此背景之下,目前業內也是“生態”各異。外資似乎重新開始了新一輪的市場拓展計劃。如安利11月份恢復了去年4月份暫停的特約經銷商加盟計劃;變身為外資的天獅也號稱投資40 億元在上海籌建投資中心。 部分內資企業則對記者表示,目前是“黎明前的黑暗”,迫切企盼游戲規則的出臺,但預見到未來放行后的經營前景似乎并不是太樂觀。 而長期處于監管灰色地帶、游離于規范直銷和非法傳銷之間的企業似乎頗為享受目前的狀況,也挑戰著未來的政府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