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登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實施細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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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9日 07:3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工作指引(試行)》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業務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以下簡稱網絡投票系統),是指本公司利用網絡與通信技術,為上市公司、公開征集人(以下簡稱征集人)及上市公司股東提供股東大會及其投票表決信息的發布、傳達和收集功能的信息技術系統。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上市公司股東,特指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資者。 第四條本公司對上市公司及征集人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形式審核,上市公司及征集人應對其所提供的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 上市公司 第五條 上市公司申請使用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需向本公司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使用網絡投票系統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加蓋法人公章的復印件; (三)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對上述材料審核通過的,上市公司應以法人名義與本公司簽訂《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服務協議》,領取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后,方可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 第六條上市公司需妥善保管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作為上市公司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身份證明,表明使用該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操作行為均代表上市公司行為,上市公司需為其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第七條 上市公司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需在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正式開始前至少五個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一) 董事會關于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注明股權登記日); (二) 擬審議的議案及其介紹材料(注明是否采用累積投票方式、網絡投票起止時間); (三) 上市公司需在網上發布的其他文字材料; (四)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統計股東網上辦理現場參會登記的人數,作為安排現場股東大會會務的參考。 第九條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錄入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參加現場股東大會股東的網上用戶名或證券賬戶號,為其打印選票。 第十條 現場股東大會召開期間,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將現場股東大會情況向股東播報。 第十一條網絡投票結束后,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統計、查詢及打印股東網絡投票的結果。上市公司需要網絡投票書面統計結果的,可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章 征集人 第十二條征集人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公開征集上市公司股東投票權(以下簡稱公開征集投票權),需在公開征集投票權前至少五個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 網上公開征集投票權申請(注明股權登記日、公開征集投票權的起止時間); (二) 公開征集投票權報告書; (三)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就征集人資格及公開征集投票權報告書的內容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四) 征集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 (五)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征集人對經辦人的授權委托書; (六)征集人為獨立董事的,還需提供加蓋上市公司董事會公章的獨立董事證明書;征集人為合資格股東的,還需提供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其復印件; (七) 公開征集投票權議案及其相關介紹材料(注明是否采用累積投票方式); (八)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股東公開征集投票權的,應就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本公司申請臨時保管,臨時保管期限自征集投票權報告書提交證券交易所之日起至股東大會結束日止。股東在前述期間增持股份的,其增持的部分也需申請臨時保管。股東申請股份臨時保管,按照本公司有關業務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本公司對第十二條規定材料審核通過的,向征集人發放臨時網上用戶名及密碼。 第十五條征集人需妥善保管臨時網上用戶名、密碼。臨時網上用戶名、密碼作為征集人登錄網絡投票系統公開征集投票權的身份證明,表明使用該臨時網上用戶名、密碼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操作行為均代表征集人行為,征集人需為其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第十六條在公開征集投票權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征集人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統計、查詢及打印公開征集投票權的結果。征集人需要書面統計結果的,可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第四章 股東 第十七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網絡服務投資者身份驗證業務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身份驗證,取得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 第十八條股東需妥善保管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作為股東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身份證明,表明使用該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操作行為均代表股東行為,股東需為其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第十九條 股東擬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的,可在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登記。 第二十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登記的,不能再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對同一股東大會議案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第二十一條在規定的網絡投票時間內,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對議案直接投票表決的,可對議案表達其贊成、反對或棄權意見,但股東對該議案贊成、反對及棄權股數/表決權數之和不得超過其擁有的總股數/表決權數。 第二十二條網上公開征集投票權期間,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委托征集人對征集議案投票表決的,需對征集議案做出贊成、反對或棄權的明確指示,但股東對該征集議案贊成、反對及棄權股數/表決權數之和不得超過其擁有的總股數/表決權數。 第二十三條網上公開征集投票期間,同一股東大會有多個征集人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公開征集投票權的,股東可分別委托不同的征集人對各征集議案投票,但不能將同一議案的投票表決權委托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征集人行使。對于尚未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議案,股東還可以在規定的網絡投票時間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表決。但對于股東已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議案,股東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表決。 第二十四條 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后,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更改投票結果。 第二十五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的,不能再參加現場股東大會,也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登記,上市公司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為其打印選票。 第二十六條股東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參加現場股東大會的,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為股東打印選票。選票一經打印,股東不能再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對同一股東大會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第二十七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已辦理親自參加股東大會登記,未打印選票的,可在網絡投票結束時間之前辦理撤銷手續;已打印選票的,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撤消手續。 第二十八條 現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工作指引(試行)》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業務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以下簡稱網絡投票系統),是指本公司利用網絡與通信技術,為上市公司、公開征集人(以下簡稱征集人)及上市公司股東提供股東大會及其投票表決信息的發布、傳達和收集功能的信息技術系統。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上市公司股東,特指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資者。 第四條本公司對上市公司及征集人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形式審核,上市公司及征集人應對其所提供的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 上市公司 第五條 上市公司申請使用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需向本公司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使用網絡投票系統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加蓋法人公章的復印件; (三)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對上述材料審核通過的,上市公司應以法人名義與本公司簽訂《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服務協議》,領取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后,方可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 第六條上市公司需妥善保管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作為上市公司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身份證明,表明使用該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操作行為均代表上市公司行為,上市公司需為其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第七條 上市公司辦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業務需在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正式開始前至少五個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一) 董事會關于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注明股權登記日); (二) 擬審議的議案及其介紹材料(注明是否采用累積投票方式、網絡投票起止時間); (三) 上市公司需在網上發布的其他文字材料; (四)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統計股東網上辦理現場參會登記的人數,作為安排現場股東大會會務的參考。 第九條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錄入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參加現場股東大會股東的網上用戶名或證券賬戶號,為其打印選票。 第十條 現場股東大會召開期間,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將現場股東大會情況向股東播報。 第十一條網絡投票結束后,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統計、查詢及打印股東網絡投票的結果。上市公司需要網絡投票書面統計結果的,可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章 征集人 第十二條征集人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公開征集上市公司股東投票權(以下簡稱公開征集投票權),需在公開征集投票權前至少五個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 網上公開征集投票權申請(注明股權登記日、公開征集投票權的起止時間); (二) 公開征集投票權報告書; (三)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就征集人資格及公開征集投票權報告書的內容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四) 征集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 (五)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征集人對經辦人的授權委托書; (六)征集人為獨立董事的,還需提供加蓋上市公司董事會公章的獨立董事證明書;征集人為合資格股東的,還需提供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其復印件; (七) 公開征集投票權議案及其相關介紹材料(注明是否采用累積投票方式); (八)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股東公開征集投票權的,應就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本公司申請臨時保管,臨時保管期限自征集投票權報告書提交證券交易所之日起至股東大會結束日止。股東在前述期間增持股份的,其增持的部分也需申請臨時保管。股東申請股份臨時保管,按照本公司有關業務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本公司對第十二條規定材料審核通過的,向征集人發放臨時網上用戶名及密碼。 第十五條征集人需妥善保管臨時網上用戶名、密碼。臨時網上用戶名、密碼作為征集人登錄網絡投票系統公開征集投票權的身份證明,表明使用該臨時網上用戶名、密碼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操作行為均代表征集人行為,征集人需為其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第十六條在公開征集投票權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征集人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統計、查詢及打印公開征集投票權的結果。征集人需要書面統計結果的,可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第四章 股東 第十七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網絡服務投資者身份驗證業務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身份驗證,取得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 第十八條股東需妥善保管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作為股東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身份證明,表明使用該網上用戶名、密碼及電子身份證書登錄網絡投票系統的操作行為均代表股東行為,股東需為其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第十九條 股東擬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的,可在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登記。 第二十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登記的,不能再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對同一股東大會議案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第二十一條在規定的網絡投票時間內,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對議案直接投票表決的,可對議案表達其贊成、反對或棄權意見,但股東對該議案贊成、反對及棄權股數/表決權數之和不得超過其擁有的總股數/表決權數。 第二十二條網上公開征集投票權期間,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委托征集人對征集議案投票表決的,需對征集議案做出贊成、反對或棄權的明確指示,但股東對該征集議案贊成、反對及棄權股數/表決權數之和不得超過其擁有的總股數/表決權數。 第二十三條網上公開征集投票期間,同一股東大會有多個征集人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公開征集投票權的,股東可分別委托不同的征集人對各征集議案投票,但不能將同一議案的投票表決權委托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征集人行使。對于尚未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議案,股東還可以在規定的網絡投票時間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表決。但對于股東已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議案,股東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表決。 第二十四條 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后,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更改投票結果。 第二十五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的,不能再參加現場股東大會,也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親自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登記,上市公司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為其打印選票。 第二十六條股東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參加現場股東大會的,上市公司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為股東打印選票。選票一經打印,股東不能再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對同一股東大會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第二十七條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已辦理親自參加股東大會登記,未打印選票的,可在網絡投票結束時間之前辦理撤銷手續;已打印選票的,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辦理撤消手續。 第二十八條 現場股東大會召開期間,股東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了解現場股東大會進程。 第二十九條 網絡投票期間及結束后,股東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查詢、打印其網絡投票結果。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信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有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場股東大會召開期間,股東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了解現場股東大會進程。 第二十九條 網絡投票期間及結束后,股東可通過網絡投票系統查詢、打印其網絡投票結果。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信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有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