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規范信托業務 不得承諾保底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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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06:50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陳琰)中國銀監會昨天通過其官方網站正式發布了其近日下發的《嚴禁信托投資公司信托業務承諾保底的通知》,嚴禁信托投資公司在信托業務中承諾保底。 針對部分信托投資公司在辦理信托業務時存在向委托人承諾保底的做法,《通知》重申信托投資公司辦理信托業務,應當嚴格執行分賬管理的原則,必須用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實際信托收益進行分配,嚴禁信托投資公司挪用其他信托財產墊付信托財產的損失或收益
《通知》說,信托投資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對不得承諾保底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并在簽訂信托合同時,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申明上述內容;信托投資公司在推介信托產品或辦理信托業務時,不得暗示或者誤導信托當事人信托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之前監管理部門曾有過信托業務不能承諾保低收益的要求,但缺乏明確的約束條款,這份聲明將對信托公司起到具體的規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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