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曦深圳報道】
記者從深圳有關部門了解到,截至9月末,深圳77家上市公司的總股本445億元,總資產9972億元,凈資產1178億元,在全國1378家上市公司中所占的份額分別為6.3%、16.4%和6.2%,深圳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大增。
2004年1~3季度深圳上市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241.3億元,凈利潤104.4億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8.86%,高于全國平均的8.01%;平均凈利潤1.36億元,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1.1億元。從總體上看,深圳上市公司1~3季度經營業績大幅增長。與去年同期相比,主營業務收入增長了28%,凈利潤增長了37.5%,凈資產收益率增長了18.8%。
【記者胡嘉莉深圳報道】深圳證監局日前亮出多個遏制上市公司不規范行為的“殺手锏”,對上市公司提出強制性監管對策。
據深圳證監局局長張云東介紹,深圳上市公司目前在治理運作方面尚存在的問題表現在四個方面。首先是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如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一些公司仍存在違規擔保情況;誠信意識差等。其次是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仍有少數公司在重大事項上進行誤導性陳述等。再次是募集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如募集資金使用進度與計劃不符,募集資金有閑置情況;有關募集資金使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最后是財務管理和會計處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張云東表示,深圳證監局提出了8項要求。一是積極解決大股東占用資金和違規擔保。二是上市公司要積極解決產權代表報告制度問題。三是高度重視公司章程的修訂和執行,嚴格按章辦事。四是維護股東大會權威,保障股東大會權力充分行使。五是加強董事會自身建設,依法規范運作。六是上市公司董事要誠信守法、勤勉盡責。七是嚴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八是嚴格執行會計規范,嚴禁利用會計規范的不確定性操縱公司利潤。
深圳證監局從2005年開始,除繼續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立案稽查外,對于凡是2004年后新發生的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和違規擔保;公司章程不規范和執行不嚴格;股東大會、董事會運作不規范和董事不勤勉盡責;虛假承諾;違規關聯交易;不嚴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不執行上市公司產權代表報告制度;不嚴格執行會計規范操縱利潤等等不規范行為將不再姑息。
對此提出了4項強制性監管對策。一是強制信息披露。對于所有不規范行為將強制專項披露。披露該行為的因由背景、詳細內容、全部過程、對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影響和對公司損益的影響等等。二是通報批評。通過批評,表明監管者的立場,警示違規者,提醒廣大投資者關注。三是健全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誠信檔案和建立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污點登記手冊。對于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的不規范行為,將分門別類記入污點登記手冊,并把誠信檔案和污點登記手冊作為日后監管的參考。四是對于凡是在誠信檔案中有不良記錄的上市公司提出的融資、重組或其他申請事項,將以治理結構不完善和誠信記錄不良為由,一律出具否定意見,并不接受任何改正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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