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人為:債轉股實施存在四大隱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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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9日 14:49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實習記者 柏丹)盡管五年的實踐證明,債轉股在國企改革及化解金融風險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在26日閉幕的中國第一屆商業化不良資產處置高級研討會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業務負責人鄭成新表示,在債轉股實施過程中,四大問題仍嚴重困擾著債轉股工作。 鄭成新認為,“非股非債”問題,企業辦社會職能和經營性資產、剝離富余人員分
“非股非債”問題。2000年,國務院規定,自2000年4月1日起,對債轉股企業統一停止計息,但少數企業卻置國務院批復的實施方案于不顧,造成目前債轉股工作仍未全部完成。 企業辦社會職能和經營性資產、剝離富余人員分流難以落實。由于歷史原因,轉股企業承擔著政府應承擔的部分社會職能。而按照國家債轉股政策的要求,這部分非經營性資產,不進入債轉股公司,而是由地方政府來接收。但實際上,新公司成立后,由于主客觀原因,地方政府的承諾大部分沒有實現。 原股東出資不實、出資不到位。這主要表現在,公司業務不獨立和權證未過戶上。一些債轉股企業搞形式轉股,新公司成立后,卻長期不分賬,人員、機構不獨立。對分立轉股企業,新公司注冊后,屬于新公司的土地、房產、無形資產等都沒有過戶到新公司。 傳統企業干部任用體制與依法選擇經營者的矛盾。轉股后,企業單一股東結構發生了變化,但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門仍堅持傳統的管理干部原則。這使得企業經濟職能與公共管理職能混淆,股東權益難以得到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