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向違規上市公司宣戰 提出8項要求與4項監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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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6日 08:1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深圳消息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規范工作會議昨在深圳結束。深圳證監局針對近年轄區特點和監管實踐,對上市公司提出了8項要求和4項強制性監管對策。 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深圳市國資委主任郭立民,深圳證監局局長張云東、副局長袁曉德,深交所副總經理黃鐵軍等參加會議并講了話。
張云東在會上強調,上市公司要樹立守法、誠信、規范和自律理念。他指出,上市公司在經營運作中之所以出現一些問題,一方面與法律法規不健全,商業秩序、商業文化不健康有關系;另一方面也是因上市公司中有些高管人員缺乏一些基本的理念,即守法理念、誠信理念、規范理念、自律理念。他告誡說,守法則俱榮俱利,不守法則俱損俱害。守法應該成為每個市場參與者明智的內在理念;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不能視承諾如兒戲;而一家公司缺乏規范文化,必然導致公司經營的不確定性和無序性,就會顧此失彼,使得公司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作為公眾公司,應該有責任感,應該有自律精神。 為促進公司規范運作,進一步提高治理水平,深圳證監局提出了8項要求。一是積極解決大股東占用資金和違規擔保。二是上市公司要積極解決產權代表報告制度問題。三是高度重視公司章程的修訂和執行,嚴格按章辦事。四是維護股東大會權威,保障股東大會權力充分行使。五是加強董事會自身建設,依法規范運作。六是上市公司董事要誠信守法、勤勉盡責。七是嚴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八是嚴格執行會計規范,嚴禁利用會計規范的不確定性操縱公司利潤。嚴禁會計欺詐,編制虛假利潤欺騙投資者。 深圳證監局還決心采取針對性措施,遏制不規范行為的放任自流。從2005年開始,除繼續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立案稽查外,對于凡是2004年后新發生的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和違規擔保;公司章程不規范和執行不嚴格;股東大會、董事會運作不規范和董事不勤勉盡責;虛假承諾;違規關聯交易;不嚴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繼續執行上市公司產權代表報告制度;不嚴格執行會計規范操縱利潤等等不規范行為將不再姑息。 對此提出了4項強制性監管對策。一是強制信息披露。對于所有不規范行為將強制專項披露。披露該行為的因由背景、詳細內容、全部過程、對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影響和對公司損益的影響等等。二是通報批評。通過批評,表明監管者的立場,警示違規者,提醒廣大投資者關注。三是健全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誠信檔案和建立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污點登記手冊。全面推行推行誠信監管意見書,強化對轄區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的誠信監管,完善上市公司誠信監管檔案建設。還將繼續通過公開信息審閱,日常監管、現場檢查和投訴專項核查等手段全面記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的誠信情況檔案。對于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的不規范行為,我們將分門別類記入污點登記手冊,并把誠信檔案和污點登記手冊作為我們日后監管的參考。將根據誠信分類情況,對上市公司采取不同的監管頻率和監管力度;對于有污點記錄的高管人員,將依據法律法規和正在制訂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行為準則》對其采取相應的措施;對有不誠信記錄的控股股東將在證券市場上對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四是對于凡是在誠信檔案中有不良記錄的上市公司提出的融資、重組或其他申請事項,將以治理結構不完善和誠信記錄不良為由,一律出具否定意見。并不接受任何改正承諾,讓公司和當事人承擔違規后果。 上海證券報記者 殷占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