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制度暴露監管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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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8日 06:45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 ||||||||
王小石事發,究竟是個人事件,還是制度缺陷? 從1999年開始,我國股票發行由行政審批制發展到核準制。股票發行必須經由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方可,俗稱“過會”。發審委由中國證監會的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以及社會知名人士組成,共計80人。根據當時的規定,發審委除當然委員外,其他委員身份應當保密。
去年12月,發審委進行了改革,簡化審核程序,縮減人員。更重要的是公開了參會委員名單、過會時間、投票結果。同時,在發行審核過程中產生的問責制的批評報告也同樣公開,以避免發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人情公關等。 業內都知道,以前證監會發審委的權力很大,直接決定某只股票上市能否通過。所以,很多企業花大錢搞到名單,然后再去一一攻破這些人。 股評家張衛星表示,出現這種情況并不奇怪,現在的發行出口全部被證監會壟斷,公司為了上市圈錢,會想盡辦法“打動”相關人員。 張衛星還認為,出這樣的事,證監會壓力也會很大,但根本問題卻得不到解決。 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