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符仍上報 光大證券保薦人被談話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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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9日 11:26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記者 巧寧)繼前期中國證監會發行部約見3家券商的5名保薦代表人及1家券商進行談話提醒后,因明知公司不符合基本發行上市條件仍堅持上報其申請文件,光大證券2名保薦代表人日前也被談話提醒。 據了解,光大證券于9月3日向證監會推薦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任俊杰、稅昊峰為項目保薦代表人。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不滿三年,設立時原改制
證監會發行部稱,在申報前,光大證券曾就此問題向發行部咨詢,發行部明確答復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不屬于整體改制,不符合基本發行上市條件。光大證券在明知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基本發行上市條件的情況下,仍堅持上報申請文件。為此,發行部對光大證券保薦代表人任俊杰、稅昊峰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其引以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