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集合理財前赴后繼 中信擬推50億保本品種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9日 07:44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周宏 發自上海 11月9日,中信證券(資訊 行情 論壇)(600030)對外發布公告,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通過了中信證券發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議案,并授權公司經營層具體報批。至此,中信證券獲批試點后的首個集合理財產品正式浮出水面。
據悉,中信證券將公司首次推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擬設計成低風險、限定性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暫定名為《中信證券保本策略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該集合計劃的目標規模為50億人民幣。中信證券準備使用部分自有資金加入該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承擔有限責任。 這也是迄今為止公開的第二只集合理財產品,此前光大證券已宣布上報《光大陽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作為該公司的擬定創新產品。這樣,首批獲得創新試點券商,只有中金公司尚未公布其集體理財產品。但證券公司的集合理財即將重新崛起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據悉,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是于2004年11月8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的。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審議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議案》。 決議還披露,中信證券保本策略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類型為開放式、限定性,存續期限為3年固定存續期限。該集合計劃的投資范圍及比例為穩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不低于80%;風險類金融產品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不高于20%。 中信證券設定的穩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指剩余期限不超過本集合計劃剩余存續期的高流動性固定收益類投資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AAA級企業債;期限不超過1年的債券逆回購;各類存款等);首發A股、首發可轉債、剩余期限不超過本集合計劃剩余存續期的可轉債和信托等。 而風險類金融產品則指,剩余期限超過本集合計劃剩余存續期的固定收益類品種,以及業績優良、成長性高、流動性強的股票等權益類證券、剩余期限超過本集合計劃剩余存續期的非首發可轉換企業債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等。 同時管理人(即中信證券)承諾在該集合計劃設立時,管理人所認購的份額為所有委托人(不包含管理人)認購參與總份額的3%,但不超過2億份。管理人承諾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并根據到期約定承擔相應責任。管理費為按前一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1.0%年費率計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