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辦法》打通資金解放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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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15:07 北京青年報 | ||||||||
反響.開發商 曾和北國投合作發行了三環新城信托產品的三環新城總經理陸庭宇告訴記者,《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一個比較重要的意義是明確了“房地產信托是怎么回事”。去年121號文發布以后,上海、北京的開發商都盯緊信托并進行了各種嘗試,可以看得出的是,征求意見稿在總結了這些嘗試的基礎上明確了房地產信托的幾
第七街區的副總經理趙磊認為,對開發商尤其是資金實力不是很強、正在受“8.31土地大限”困擾的中小開發商而言,該管理辦法的出臺無疑得到了一條“解放之路”,多了一種融資渠道。 業內人士也指出了該管理辦法的不足之處。首先,一些條款的可操作性不強。北京一家信托公司的總經濟師指出,文件中提到的信托公司做一筆房地產信托業務時必須要有董事會的同意,董事會成員都是股東,可能分布在全國(行情 論壇)各地,如果每次信托業務都要開董事會,時間上不能保證;另外,信托業務做不做是公司的經營行為,不是投資行為,根本就沒有必要通過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又如關于發行不限制份數的信托的條件,該文件中規定信托公司必須有2年的實踐經驗,且信托業務占公司業務的60%以上,該經濟師認為,事實上,這個條件目前國內的信托公司都不具備,因為國內所有的信托公司都是在2年前重新登記的,工作經驗和業務都達不到這個條件。 其次,有些條款偏離了市場經濟。三環新城的總經理陸庭宇認為,規范房地產信托,讓房地產信托健康發展是好事,但文件中部分條款偏離了信托的本身———信托本來就是一種投資行為,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間是委托關系,不是銀行存款關系,而既然是投資就肯定有風險,應該讓投資人認識到這點。 業內人士相信,該管理辦法既然是征求意見稿,在專業人士的參與下,將會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