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債券回購程序 交易所防范券商挪用債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08:00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敖曉波) 為控制證券交易所回購交易的風險,滬深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近日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進行回購交易的國債、企業債和其他債券制定了相關業務規則,并從2005年1月1日實施。 業務規則首先完善了債券回購質押制度。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對原有的債券交易制度進行了梳理,并擬定了《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對以往
另外,新的業務規則還建立了債券查詢系統。此舉主要為了提高債券回購的市場透明度,防止出現以往券商由于資金緊張,挪用債券進行回購以便套現等行為的再次發生。今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網絡服務,及時查詢自己證券賬戶中的債券余額及其在登記結算機構的質押券余額情況,從而有效防范個別證券公司挪用債券進行回購融資的行為。 另據了解,以上各項業務細則也將在近期由滬深兩家交易所陸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