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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吳家明
本報訊 麥道夫詐騙案有了最新進展。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紐約曼哈頓地區聯邦法官斯坦頓日前裁決,麥道夫必須在2008年底以前披露其所有資產的詳情。
根據法院的裁決,麥道夫必須在今年年底以前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其所持有的投資、貸款、信貸額度、商業權益、經紀賬戶以及其它資產的詳細列表。與此同時,麥道夫也必須在明年1月26日以前提交有關海外業務部門的財務信息。
斯坦頓表示,上述列表將包括麥道夫所持有的與其“直接或間接利益”有關的所有資產,也必須對列入表中的各項資產的來源、數額、處置以及當前所在地進行描述。
麥道夫自本月11日被逮捕后,其旗下的伯納德—麥道夫證券投資公司也遭到清算,美國證券投資人保護公司(SIPC)已經任命一位托管人接管伯納德—麥道夫投資證券公司剩余的全部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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