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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袁朝暉 北京報道
首批境外證券交易所設立中國代表處將花落紐約證券交易所與納斯達克。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 《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自7月1日起實施,此前,納斯達克、紐交所等多家證券交易所都透露了設立代表處的打算。
知情人士表示,由于中國證監會在正式場合公開承認接受兩家交易所的申請,因此也應該是兩家同時宣布獲得開設代表處的資格。
這也是實現去年底首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中的承諾,當時中美雙方同意在中國設立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代表處。
“北京辦公室”
“納斯達克正在申請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地點將選在北京。我們和相關的機構一直在積極地溝通,盡快把北京辦公室的事情定下來,早點拿到執照。”納斯達克中國首席代表徐光勛表示。
而他們最大的競爭對手紐約證券交易所也相當積極,表示也正在緊張籌備、等待當中,并聲稱對內地企業而言,美國資本市場是中國資本市場的重要補充,但 “在中國證監會批準之前,不好談關于代表處的事情”。
此前,在談及設立代表處時,紐交所總裁兼聯席運營官凱瑟琳·金尼說過,代表處的主要職責是將紐交所信息和能夠給公司帶來的價值傳達給公司。“我們也會和一些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合作,為他們的客戶提供服務。要知道,當你擁有一個特定地區的上市公司的時候,在當地建立起一定的關系是十分重要的。”
“原來沒有辦公室的時候,企業、監管層都不容易找到我們,現在這種局面就可以改變了。我們可以直接為公司提供服務,離中國市場更近了,中國企業離納斯達克也更近了,不用等上7個或是12個小時,而以前我們吃過這方面的虧!”徐光勛對設立北京代表處非常看重。
代表處是指境外證券交易所在我國境內獲準設立并專門從事聯絡、推介和調研等非經營性活動的常駐代表機構,其主要負責人被稱為首席代表。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設立代表處的境外證券交易所應符合有關條件。比如,申請人設立20年以上,運作穩健規范,財務狀況良好;申請人所在國家或地區的金融監管當局與中國證監會簽訂了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并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申請人只能申請設立一個代表處等。代表處主要負責人稱首席代表。首席代表的任職資格由中國證監會審批,首席代表應當具有從事金融或經濟工作10年以上,在最近5年內至少有3年以上從事中國業務的經歷等。首席代表不得由其總部或地區總部人員兼任,也不得在中國境內任何經營性機構中任職。首席代表在其他機構兼職,或未報告擅自離境超過30日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其交易所更換首席代表。
除紐交所和納斯達克外,中國證監會還將陸續批準其他境外證券交易所在中國設立代表外。韓國證券期貨交易所亞洲區首席代表Chang-WooHan表示,韓國證券期貨交易所有意愿落戶北京。
新的競爭
2006年共有9家中國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而今年第二季度還未結束,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公司已達到了10家。
“中國是納斯達克除美國以外發展最快的市場,我們對未來幾個月新上市公司的數量很樂觀。”徐光勛說。
紐交所也不甘落后,2007年3月16日,以“TCM”為代碼的中國中藥企業同濟堂在紐交所正式掛牌,這標志著這個全球最大的股票交易市場正式迎來首家中藥企業;4月20日,先聲藥業上市融資2.3億美元;5月3日,以電視直銷聞名的橡果國際和移動通信設備制造商僑興移動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開創了兩家中國公司同日在紐交所上市的先河;6月5日,江西省省長吳新雄和江西賽維LDK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彭小峰再次共同敲響了紐交所的開市鐘聲,慶祝總部位于江西新余的光伏企業賽維LDK在紐交所成功上市;6月8日,備受國內A股市場投資者關注的英利綠色能源掛牌上市。至此,2007年時間尚未過半,已經有6家中國大陸公司在紐交所公開發行上市。
凱瑟琳·金尼認為,到紐交所交叉上市的好處在于,上市公司可以接近世界上最大的資本池,可以參與到最高質量的市場中,近距離接近上市地的散戶投資者,“我們希望為中國公司提供一個本土市場之外的優秀的全球上市平臺。”
“融資僅是上市的一個方面,更為成熟、良好的市場監管實現企業治理結構、管理理念與方法的提高也很重要。”徐光勛說,“中國企業現在已越來越能適應美國的市場監管,比如在信息披露方面就有了很大的進步。”
包括韓國、新加坡、英國、德國等國家和地區在內的國際證券交易巨頭正在爭相推動中國企業在自己的市場上市。有些證券交易所還開出各種優惠條件,例如降低企業上市門檻和費用等。
在上市費用方面,深圳中小企業板的平均發行成本為400萬元—450萬元,納斯達克是深圳的3—4倍,而韓國僅需深圳的一半。
“盡管在美國上市費用相對較高,但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受到更多的關注,并能吸引更多愿意購買這些公司股票的風險投資者。”徐光勛說,“以后中國的業務就是我們自己來管,去開展自己的業務。從人員配置上,固定的將有4個,但后臺會有非常龐大的隊伍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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