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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公司(Private Equity Firm,即所謂的PE)是現代經濟中的一種新現象,以其獨有的特點區別于公開招股公司(public company)。私募股權公司以吸引人的獎勵制度來提高公司的效益,給予其管理者薪水和股權的雙重獎勵,同時PE比公開招股公司擁有更高的負債比率。這樣的制度設計似乎可以提高PE的盈利能力和經營效率。但事實是否是這樣呢?
PE的生存技巧是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因此,PE管理者的工資比同層次的公開招股公司的管理者要低,但他們擁有更多的股權獎勵,將公司的業績同管理者的收入掛鉤,以此來激勵管理者創造更大的利潤。我們通過對兩百多個樣本公司研究,發現自1996年以來,PE的高管的薪水要比公開招股公司的CEO的薪水低12個百分點,但股權獎勵要高出3.3個百分點;另外,PE高管的現金獎勵也要比公開招股公司的CEO高出12.6個百分點。不僅僅是PE的高層管理者,即使是中低層的管理者獲得了相當大的股權獎勵。
我們還發現,即使PE以獎勵制度來激勵其管理者,但PE的盈利能力和經營效率卻和公開招股公司不相上下,我們也沒有發現PE獲得了明顯的超額利潤。PE只有一個指標——人均銷售額——明顯地優于公開招股公司,一旦PE轉型為公開招股公司,這一優勢也會迅速消失。另外,在PE轉型為公開招股公司的一兩年之內,其高債務水平和薪資獎勵制度等特點也逐漸消失。從一家叫做Pet-supplies Chain的CEO的收入我們就能看出明顯的變化。當這間公司還是公開招股公司時,其CEO擁有公司2%的股權;當公司通過私募股權后,CEO的股份上升到了10%;之后公司進行了一次首次公開招股(IPO),其CEO的股份隨之下降到了7%。另外,當公司通過私募股權之后,其負債與資產的比率上升了3倍;而經過首次公開招股后,這一比率又降低到原來的水平。
因此,即使PE的獎勵制度并沒有帶來額外的盈利能力,但特有的獎勵制度仍然是企業制度中的一個亮點。
引自Phillip Leslie的博客
編譯 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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