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北京時間1月14日凌晨消息,據國外媒體昨日報道,高盛集團首席執行官勞爾德·貝蘭克梵(Lloyd Blankfein)在周三向美國國會下屬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Commission)作證時稱,高盛集團的監管機構紐約聯儲從未要求他接受該集團與美國國際集團(AIG)之間投資合同的價格折讓。
據加利福尼亞州共和黨眾議員、國會眾議院下屬監督與政府改革委員會(Oversight and Government Reform Committee)資深成員達萊爾·伊薩(Darrell Issa)上周獲得的電子郵件顯示,美國國際集團曾在一份監管文件草案中稱,高盛集團和法國興業銀行(Societe Generale SA)等金融機構曾從該集團購買了信用違約掉期合同,而該集團則按照每美元100美分的價格向這些銀行進行了支付。
信用違約掉期是1995年由摩根大通首創由信用卡貸款所衍生出來的一種金融衍生產品,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債權人通過這種合同將債務風險出售,合同價格就是保費。在信用違約掉期中,1個基點的價格相當于每年1000美元,可保護1000萬美元的債券在五年時間里免于違約。
美國財政部7000億美元不良資產救助計劃(以下簡稱“TARP計劃”的)特別監察長尼爾·巴羅夫斯基(Neil Barofsky)在去年11月份公布的審計報告顯示,紐約聯儲稱其不得不同意美國國際集團按照上述價格進行支付,原因是高盛集團等銀行均拒絕接受降價。
貝蘭克梵在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召開的聽證會上表示:“就我個人而言,我從未收到過有關降低掉期合同價格的要求。在我能夠回想起的任何對話中,我都對此毫無印象。”他表示,雖然有一名員工稱其曾經收到過相關的問題,但他并沒有向貝蘭克梵匯報這一問題。
貝蘭克梵在回答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委員、美林(Merrill Lynch & Co)前董事總經理海澤爾·穆倫(Heather Murren)的提問時稱,這名高盛集團的員工曾表示“以他的級別不能回答這一有關降價的問題”,但紐約聯儲的詢問到此為止,并沒有進一步深入下去。
在此以前,國會議員一直將政府拯救美國國際集團的行動稱為對華爾街金融公司的“后門援救”,原因是該集團向這些公司低于票面價值的債券提供了全額的賠付。(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