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美股 > 美最大一起基金內幕交易案曝光 > 正文
導讀:《福布斯》專欄作家、資深經濟學家約翰·塔米尼(John Tamny)26日在《福布斯》網站發表專欄文章,稱近來倍受關注的內幕交易指控十分荒謬,股票市場根本無需實現所謂的公平競爭。以下為文章摘譯:
在過去的一周,圍繞帆船集團(Galleon Group)創始人、億萬富翁拉杰·拉賈拉特南(Raj Rajaratnam)所謂內幕交易指控的報道充斥著幾乎所有主要財經刊物的大小頁面。但是,在所有這些夸張的情緒里,有一個問題沒有弄清楚:事實上這稱得上是新聞嗎?
聯邦機構監管股票市場的權力并未包含在憲法之內。事實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國會甚至法院均未真正完整地定義什么是內幕交易,因為區分何為重要信息何為非重要信息幾乎是一項不可能的工作。
根據丹尼爾·費舍爾(Daniel Fischel)1995年《投資回報》一書中所講,直至1962年證交會才主張當局對內部人員擁有有價值信息的企業交易實施監管。并且,法院直到1968年才開始著眼于內幕交易問題。費舍爾寫道:“內幕交易出現之前,并沒有出現任何對證券市場信心動搖的問題。之后電影《華爾街》(Wall Street)的出現,就像2004年電影《杯酒人生》(Sideways)教會了奮斗中的美國人梅洛(波爾多最受歡迎的紅葡萄品種)成本很低一樣,奧利弗·斯通(Oliver Stone)1987年拍攝的這部關于華爾街商人的電影妖魔化了美國人眼中的“內幕交易”,盡管當時幾乎沒有證據支持這樣一個概念。
似乎內幕交易從古至今形象的轉變都源于一種荒謬的政治信仰,即有價證券市場上應該存在一種“公平競爭”。這是一個不錯的愿望,但無需認真對待。
正如有錢人前往歐洲時愿意支付價格令人咋舌的頭等艙機票,而同時那些購買打折機票,實際上可能只支付了有錢人價格的一小部分的人,仍然可以乘坐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大型金融機構投資者以及他們提供的資產流動使得小規模投資者能夠參與到股票市場中來,否則資金就變成非流動的了。股票市場中的競爭是不公平的,并且也應該是不公平的。
圍繞內幕交易的另一種爭論是關于“信息不對稱”的概念,但是“信息不對稱”正是投資者最初的投資動力。如果每個人都有權獲得同樣的信息,那么投資所能帶來的利潤將微乎其乎。
對于政治家和評論家來講,他們所謂正確的政治觀點認為個別客戶不應該依靠特殊信息獲利,這正是另一種錯誤觀點的重要部分,即堅持社會各階層的人們應該享有平等權利。但事實是各階層的人們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我們也不該制造市場上的平等。投資者應該擁有因成功投資而獲得優勢的權利。
與有些人的看法不同,我上述所講的決不會對小型投資者造成損害。由于所有市場參與者個人的判斷和運氣不同,市場會實現準確定價。
在某種程度上,大型投資者與小型投資者已經在分享借助內幕信息股票價格上漲而帶來的利潤。投資者理論上由于股票價格上反映出來的新信息而獲得更高回報。相反,對于那些目前投資者沒有擁有的股票,內部投資者提供的有價值信息能夠使買主更好做出是否買入的準確判斷,這樣也會形成準確的股票定價。
但或許內幕交易最大的好處則是它對整體經濟的意義。簡單地說,正是市場價格指引著投資者的資金流向。
當股票由于無法確定何為內幕信息而被不當定價時,資本無法達到其最大效用并從而帶來經濟損失;當股票價格借助于迅速進入市場的隱密信息而達到應有的水平時,投資者能夠更好地做出決定將資金投向哪里,從而實現各有所獲。簡而言之,對尚未明確定義的內幕交易大肆譴責等同于在頌揚低效率的資本分配。
展望未來,可以預計讀者將會讀到關于拉賈拉特南行動的大量報道。但是這些都不重要。拉賈拉特南,如所有的投資者一樣,為了幫助客戶賺錢而探求信息優勢。在某種意義上,他已經成功了。由于股票市場達到了應有的價格水平,經濟形勢正在好轉。相比對拉賈拉特南行為的阻止,我們更應該對使用憲法規定以外的標準致使市場和經濟效率降低,不斷侵犯聯邦政府的行為感到震驚。(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