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北京時間6月17日晚間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金融大鱷喬治·索羅斯(George Soros)表示,金融監管改革應包括一些將銀行自營交易(proprietary trading)從商業銀行剝離的方法,盡管類似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Act)的監管可能不切實際。
索羅斯說:“自營交易的資金不應來自銀行自有資本。如果銀行規模過大而不能倒閉,監管機構必須對這種銀行的資本提供更多保護,必須對自營交易員的薪酬實行監管,從而平衡風險和薪酬。”
索羅斯表示,對沖基金和其他大型投資機構也應受到監管,以確保這些機構不會積累“危險的失衡”,而且衍生品交易和發行也應受到類似于對股票的嚴格監管。
他警告稱,有效市場假說是“不現實的”,因為個人可能會忽略失衡現象,但監管機構不能忽視失衡現象。(寧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