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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北京時間1月15日上午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匯豐控股(以下簡稱“匯豐”)和瑞士銀行(以下簡稱“瑞銀”)作為盧森堡和愛爾蘭麥道夫案涉案基金的托管人,可能面臨最多32億美元的損失。
法國財長克莉絲汀·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1月12日致信歐盟委員會和盧森堡首相讓-克洛德·容克(Jean- Claude Juncker)表示,歐洲基金業的形象受到嚴重威脅。過去六年,歐洲基金資產規模增長59%至6.8萬億歐元(約合9萬億美元),部分原因在于保護投資者的規定增加了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麥道夫案受害者代理律師伊莎貝拉·韋斯坦恩-斯蒂格(Isabelle Wekstein-Steg)說:“如果不要求他們償還資金,何來投資者保護?人們可能會轉投海外基金。瑞銀和匯豐未盡到基金托管人的義務,他們不知道投資者的資金流向了哪里。”
匯豐已經表示,其不應該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瑞銀拒絕就此問題發表評論。
盧森堡Arendt & Medernach律師事務所金融服務部門聯席主管保羅·莫塞爾(Paul Mousel)稱,匯豐和瑞銀作為盧森堡基金的托管人作用非常有限,因為這些基金是由專門投資于麥道夫公司的投資者設立的。(興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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