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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駁回微軟上訴 罰款金額不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23:55 新浪財經
【MarketWatch舊金山9月17日訊】周一,歐洲初審法院(European Court of First Instance)駁回了微軟公司(MSFT)要求推翻歐洲委員會已做出的反壟斷裁決的上訴,法院維持對微軟罰款4.97億歐元(約合6.89億美元)的處罰。 這一消息傳出后,截至周一美東夏令時上午11:30,微軟的股票下跌1%,至28.75美元。 身為歐洲第二高等法院的初審法院認同歐洲委員會有關微軟通過使其產品不能與競爭對手的產品兼容、以及將軟件產品與自己核心的操作系統軟件捆綁的方式濫用其市場統治地位的觀點。 法院駁回了微軟的如下辯辭:“歐洲委員會所要求達到的產品互用度正在實現中,這將使競爭性的工作組服務器操作系統在每個方面的功能都像視窗系統一樣,進而使微軟的競爭對手可克隆或復制微軟的產品。” 法院在這一為期九年案件的判決中還稱,歐洲委員會有關微軟將視窗媒體播放器和操作系統捆綁的判斷有“充分依據”。 微軟方面的一個小勝利是歐洲法院指出本案的一位監督受托人并不合法。 歐洲委員會市場競爭專員尼利-克羅斯(Neelie Kroes)表示,本案為“統治性公司”,特別是高科技行業的這類公司允許競爭方面的義務設立了一個先例。 微軟的法律總顧問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指出,微軟正在評估上述裁決,他承認本案是一個復雜難解的案件。 他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期待繼續努力來執行和遵守今天的判決,我們歡迎就我們對歐洲委員會負有的義務繼續進行探討的機會。我們期待繼續推動技術發展,為這個大陸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海陸國際律師事務所(Heller Ehrman)歐洲運作集團的聯席主席特德-亨內伯利(Ted Henneberry)指出,法院限制微軟將更多特色加入其產品令人困惑不解。 他表示:“我祇是將這份判決與歐洲委員會宣稱的鼓勵研發的立場進行比較。我擔心歐洲正退落至保護競爭對手而不是消費者的立場上。” 亨內伯利的公司在私人訴訟中曾代表過微軟,但沒有代表微軟參與過任何政府訴訟。 目前正在接受歐洲反壟斷機構密切審查的美國大型公司還包括英特爾(INTC)和Rambus Inc.(RMBS)。 升陽的指控 微軟在歐洲的法律麻煩始于1990年代,當時升陽微系統公司(JAVA)等競爭對手向歐洲委員會就微軟的壟斷行為提出了指控。 而微軟抱怨歐洲委員會過于嚴苛,沒有提供任何微軟可遵循的具體補救措施。在一項已獲批準的增加產品兼容性的行動中,微軟已開始匯編協議或描繪其產品互相作用方式的藍圖供競爭對手參閱。 微軟已表示,無論初審法院對其上訴做出何種裁決,自己將繼續公示協議。 除微軟Vista -- 該產品在未來可能引發關注 -- 等產品外,未來微軟其他可能受到歐洲反壟斷機構審查的產品還包括電腦芯片。 今年七月,歐洲委員會指控英特爾存在以打折手段不公平地將對手超微(AMD)趕出某些市場的行為。 此外,芯片制造商Rambus也因壟斷行為受到了歐洲委員會的指控,其具體做法是不當透露專利然后要求競爭對手支付相關專利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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