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與紐約證交所競爭進入新階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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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1日 09:42 世華財訊 | |||||||||
世華研究所 駱小明 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在35周年慶典之際對外宣布,將新開一個適合大型藍籌股公司的高標準市場,以與紐約證交所競爭。作為回應,紐約證交所也將設立第二套上市標準。此表明這兩家全球最大的證券交易所在通過并購完成實力擴張之后,進入了相互搶奪上市資源的新階段,競爭將更趨白熱化。
納斯達克計劃開設的高標準市場旨在吸引那些希望在最高標準市場上市的公司。新市場命名為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Global Select Market),預計將于7月1日正式開門納客。這是納斯達克從紐約證交所吸引更多大型公司轉至納斯達克掛牌的策略下邁出的最新一步。目前在該交易所上市的3,200多家公司中約有1,000家公司已滿足新市場標準。為與之抗衡,紐約證交所也將設立第二套上市標準,在與Archipelago交易所合并后的Big Board's Arca exchange啟用,計劃包攬65%的美國公司來此上市交易,而目前僅為35%。 這兩家分別代表傳統與現代的全球最大證券交易都將對方視為最大競爭對手,其推出的競爭舉措也如影隨形。2005年4月22日,在紐約證交所宣布與Archipelago合并后兩天,納斯達克也宣布了以18.8億美元現金收購路透社子公司Instinet的收購計劃。這使得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出現的全球交易所新一輪并購整合達到高峰。紐約證交所借助收購Archipelago將自身轉變為傳統人工交易與現代電子交易相結合的復合型交易所,而納斯達克通過并購Instinet壯大了自身實力。 作為全球規模最大和最成功的二板市場,納斯達克已經成為高科技公司的象征和代名詞,是全球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強大助推器。陸續創造了微軟、英特爾、斯科這樣的IT巨頭,近兩年又締造了后來居上的網絡新貴Google。納斯達克顯然并不滿足于此。如果說1992年建立小型資本市場(Small Capital Market)是納斯達克內部管理的需要,則今天推出高標準市場卻完全是主動出擊的表現,突顯出證交所為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不同上市舞臺的趨勢。 公司化改革是伴隨著交易所并購整合出現的另一股浪潮。以瑞典斯德哥爾摩交易所1993年公司化改革為開端,此后歐洲各國的證交所紛紛效尤,并迅速蔓延至亞太、北美和南美地區。包括德意志、倫敦、巴黎、澳大利亞、新加坡、香港、納斯達克及多倫多等交易所均已由會員制改為公司制。紐約證交所合并Archipelago達到了間接上市的目的,從而使得紐約證交所也轉變為一家公眾公司。 無論交易所的并購整合還是公司化改革,其直接推動力都來源于資本市場全球化和技術進步的競爭壓力。資本市場全球化消除了證券交易所的地域界限,使得來自其他交易所的競爭越發激烈。傳統交易所與網上交易所之間、成熟市場與新興市場之間、主板市場與二板市場之間在多方面和多層次上展開競爭。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證券交易無需固定的交易場所和會員等傳統的外部條件,各種各樣的另類交易系統(ATS)紛紛出現。在投資需求多元化和全球化的情況,高度分割的架構模式逐漸變得過時而缺乏效率。在嚴峻的競爭形勢面前,傳統交易所開始通過市場整合和公司化改造來加強自身的競爭優勢。 一般認為,交易所競爭的核心在于優化交易制度,執行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的交易制度將能吸引更多的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從而占據更多的市場份額。但是證券交易的機構化傾向對交易技術和投資策略的需求日益復雜化,除了交易制度外,對各種類型的金融產品也產生了更多的需求,投資、投機性需求與避險、套利性需求相結合,這對交易所提供多元化產品服務提出了新的要求。 證券交易所作為一國資本市場的核心組成部分,其競爭力將直接影響一國投融資的效率。納斯達克與紐約證交所的競爭預示著在新的經濟金融環境下證券交易所未來的發展方向。中國的證券市場在全球化與國際化的發展過程中,也將不可避免地融入到這一趨勢當中。滬深交易所主板與中小企業板人為分割的合理性、政府對上市資源的管制、大型優質企業海外上市、交易所會員制諸如此類的管理思路都將遇到挑戰。籌劃中的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貨交易所未來如何與現有的交易所在競爭中保持合作,都值得考慮。好的制度更容易在競爭的環境中創立與維持,現在正是需要明確這些問題的時候。 免責聲明:世華財訊所提供的分析報告等資料僅供研究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對于任何因使用該資料而引起的直接的、間接的、偶然的、特別的或是由此引發的損失、債務、賠償或是任何交易終止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