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簡介
代辦股份轉讓是證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業務設施,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轉讓服務 。 為妥善解決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流通股的轉讓問題,2001年6月12日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代辦股份轉讓工作正式啟動,7月16日第一家股份轉讓公司掛牌。為解決退市公司股份轉讓問題,2002年8月29日起退市公司納入代辦股份轉讓試點范圍。
股份轉讓以集合競價的方式配對撮合,現股份轉讓價格不設指數,股份轉讓價格實行5%的漲跌幅限制。股份實行分類轉讓,股東權益為正值或凈利潤為正值的,股份每周轉讓五次;二者均為負值的,股份每周轉讓三次;未與主辦券商簽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每周轉讓一次。
代辦股份轉讓是獨立于證券交易所之外的一個系統,投資者在進行股份委托轉讓前,需要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
代辦股份轉讓投資風險較大,投資者應有充分的了解。投資者在與證券營業部簽訂委托協議,進行股份代辦轉讓前,應認真閱讀《股份轉讓風險提示書》,理解所提示的風險,承諾自己承擔投資風險,并簽名確認。
股份轉讓公司依據《股份轉讓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等信息披露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照股份轉讓方式分類,對股份轉讓公司的信息披露執行不同的標準。股份每周轉讓五次的公司,信息披露參照上市公司標準執行;股份每周轉讓三次的公司,在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必須公布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報告。
主辦券商依據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對股份轉讓公司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指導、督促股份轉讓公司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信息。對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轉讓公司,主辦券商有義務暫停其股份轉讓。
中國證券業協會委托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份轉讓行為進行實時監控。中國證券業協會履行自律性管理職責,對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截止2003年底,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有12家,股票14只,投資者開戶數 17萬,總市值58億元人民幣, A類股份流通市值為25億元人民幣,B類股份流通市值為1,422萬美元。
二、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制度
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是指在最終撮合成交前若干既定的時間點,對每一時間點前輸入的所有買賣委托按照集合競價規則虛擬撮合所形成的價格分時點進行揭示的制度。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行的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制度是在現行集合競價規則的基礎上,分別于轉讓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價格,最后一個小時即14:00后每十分鐘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價格,最后十分鐘即14:50后每分鐘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價格。
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與主板市場行情揭示有兩點不同:一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預揭示的價格是虛擬成交價,而主板市場行情揭示的價格是真實的成交價;二是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只揭示既定時點可能的成交價格,不揭示成交量,而主板市場行情既揭示成交價又揭示成交量。
三、代辦股份轉讓投資問題解答
1、何為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 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是指證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業務設施,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份轉讓服務。
2、股份轉讓是如何分類的? 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根據股份轉讓公司質量,實行區別對待,股份分類轉讓。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股份轉讓公司,股份每周轉讓五次:⑴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⑵股東權益為正值或凈利潤為正值,⑶最近年度財務報告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上述股東權益為正值是指最近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不予確認的部分后為正值;凈利潤為正值是指最近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值。
股東權益和凈利潤均為負值,或最近年度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的公司,其股份每周轉讓三次;
未與主辦券商簽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其股份實行每周星期五集合競價轉讓一次的方式。
3、投資者如何從股票簡稱上識別股份每周轉讓的次數? 投資者可從股票簡稱最后的一個字符上識別股份轉讓的次數。每周一、二、三、四、五各轉讓一次,每周轉讓五次的股票,股票簡稱最后的一個字符為阿拉伯數字"5";每周一、三、五各轉讓一次,每周轉讓三次的股票,股票簡稱最后的一個字符為阿拉伯數字"3";僅于每周星期五轉讓一次的股票,股票簡稱最后的一個字符為阿拉伯數字"1"。
4、開立股份轉讓帳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和繳納多少費用? 投資者開立股份轉讓帳戶需提供的資料如下: ⑴境內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⑵境外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⑶境內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⑷境外機構:注冊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證明該機構設立的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董事會或董事、主要股東或有權人士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開戶費用:境內個人每戶30元人民幣,境內機構每戶100元人民幣;境外個人每戶4美元,境外機構每戶15美元。
5、投資者辦理退市公司股份托管手續需提供哪些資料?一般程序是怎樣的? 投資者辦理登記托管手續時,除攜帶開戶所需的資料外,還應提供原證券交易所證券帳戶卡原件及復印件、股份轉讓帳戶卡,并填寫非上市公司股份登記托管申請表。主辦券商在核查投資者的證券帳戶、股份轉讓帳戶號碼、姓名、證件號碼及股數無誤后,為投資者提供股份登記托管確認單。
6、股份轉讓規則是如何規定的? 轉讓時間:股份轉讓日委托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競價方式:在股份轉讓日下午3:00以集合競價的方式配對撮合成交。 交易單位: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每"手"等于100股。 申報規則:申報買入股份,數量應當為一手的整數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報賣出。 報價單位:A類股份每股價格,最小委托買賣單位為人民幣0.01元;B類股份每股價格,最小委托買賣單位為0.001美元。 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轉讓價格的5%。
7、投資者如何委托轉讓股份? 委托方式:投資者進行股份轉讓,可采用柜臺委托、電話委托、互聯網委托等委托方式進行。 轉讓費用:轉讓傭金按股份轉讓金額的3‰收取,其他費用與A股相同。 交割:投資者于T+1日到原委托營業部進行交割,交割可在柜面進行也可在自助交割機上進行。
8、出現哪些情況將暫停股份轉讓?出現哪些情況將終止股份轉讓? 根據規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股份暫停轉讓: ⑴公司于轉讓日公布定期報告,股份當日暫停轉讓,下一個轉讓日恢復轉讓; ⑵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期間為轉讓日的,股份暫停轉讓; ⑶公司于轉讓日披露董事會有關“股份置換決議公告”或“股份終止代辦轉讓公告”,股份當日暫停轉讓; ⑷在公共傳播媒介中出現股份轉讓公司尚未披露的消息,可能對股份轉讓產生較大影響的,可實施暫停轉讓,直至股份轉讓公司對該消息做出澄清公告后的第一個轉讓日恢復轉讓; 此外,股份轉讓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券業協會,或證券公司報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可以對其股份暫停轉讓,直至導致暫停轉讓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轉讓: ①股份轉讓公司違反委托代辦協議; ②有關管理部門依法做出暫停轉讓的決定; ③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④公司發生影響股份轉讓的其他重大事件。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轉讓公司或證券公司應當公告并終止股份轉讓。 ⑴股份轉讓公司獲準上市或被收購; ⑵股份轉讓公司或證券公司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 ⑶由于技術、管理上的原因,股份轉讓公司或證券公司不能實際履行其職責。
9、投資者如何領取掛牌公司的分紅派息? 股份轉讓公司實施分紅派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股權登記日(R日)的次一工作日,將紅股或股息自動劃入投資者股份托管在證券公司處的證券賬戶或資金賬戶上。
10、投資者怎樣進行股份的非轉讓過戶?非轉讓過戶的費用是如何收取的? 股份非轉讓過戶包括股份的繼承、贈與、財產分割及強制執行等過戶形式。 ⑴投資者辦理因繼承而發生的股份非轉讓過戶申請,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繼承公證書;②證明被繼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復印件;③繼承人身份證、股份轉讓帳戶卡及復印件;④股份托管證券營業部出具的所涉股份凍結證明。 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⑵投資者申請辦理職工股贈與,需提交以下材料:①贈與公證書;②贈與方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注銷證明及復印件;③受贈方身份證及復印件;④當事人雙方股份轉讓帳戶卡及復印件。 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⑶投資者因財產分割而發生的股份非轉讓過戶申請,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或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離婚協議;②當事人的身份證及股份轉讓帳戶卡。 ⑷人民法院依據已生效的裁判文書要求對投資者持有的股份進行強制過戶的,應出具介紹信、判決書(調解書、仲裁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及執行人員工作證,由代理機構按有關法律法規查驗證件、法律文書無誤后,予以辦理。 開戶代理機構辦理股份非轉讓過戶業務,按"所涉股份上一轉讓日收市價×股份轉讓手續費率×股數"的標準向當事人雙方分別收取手續費,并按"所涉股份上一轉讓日收市價×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股數"的標準向當事人雙方分別收取印花稅。
11、投資者如何掛失補辦股份轉讓帳戶? 股份轉讓帳戶卡毀壞或遺失的投資者,應向開戶代理機構申請掛失補辦股份轉讓帳戶卡,可以選擇補辦原號或新號的股份轉讓帳戶卡。 投資者申請掛失補辦股份轉讓帳戶卡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境內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或者戶口本、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貼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⑵境外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⑶境內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⑷境外機構:注冊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證明該機構設立的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董事會、董事、主要股東或有權人士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開戶代理機構接受投資者掛失補辦申請,經審核無誤后,辦理新股份轉讓帳戶卡,并將掛失帳戶中記載的股份轉入新帳戶中,原股份轉讓帳戶卡自新股份轉讓帳戶卡生效之日起自動作廢。 掛失補辦費用:境內個人每戶30元人民幣,境內機構每戶100元人民;境外個人每戶4美元,境外機構每戶15美元。
12、如何查詢股份轉讓帳戶資料?司法機關及其他有權機關在什么情況下才能凍結股份轉讓帳戶? 投資者可以向開戶代理機構申請查詢其本人的股份轉讓帳戶資料。司法機關及其他有權機關可以向開戶代理機構查詢投資者的股份轉讓帳戶資料。 投資者申請查詢股份轉讓帳戶資料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境內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及復印件、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⑵境外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及復印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⑶境內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及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⑷境外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及復印件、注冊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證明該機構設立的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董事會、董事、主要股東或有權人士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司法機關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查詢投資者股份轉讓帳戶資料、凍結股份轉讓帳戶的,由開戶代理機構按有關法律法規查驗證件、法律文書無誤后予以辦理。 境內個人、機構統一每戶查詢費用為10元人民幣,境外個人、機構統一每戶2美元。
13、投資者如何變更股份轉讓帳戶資料? 投資者股份轉讓帳戶資料下列內容之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到開戶代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⑴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⑵個人身份證號碼或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號碼。 投資者申請變更股份轉讓帳戶資料需提交以下資料:⑴境內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身份證及復印件、發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變更證明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⑵境外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發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變更證明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⑶境內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發證機關出具的注冊登記資料變更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⑷境外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注冊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證明該機構設立的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董事會、董事、主要股東或有權人士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開戶代理機構受理股份轉讓帳戶資料變更申請,經審核合格后,更改相應登記資料,根據變更后的登記資料打印新的股份轉讓帳戶卡。 變更帳戶資料費用:境內個人每戶10元人民幣,境內機構每戶30元人民幣;境外個人每戶2美元,境外機構每戶4美元。
14、投資者如何注銷股份轉讓帳戶? 投資者可以向開戶代理機構申請注銷沒有股份余額的股份轉讓帳戶。 投資者申請注銷股份轉讓帳戶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境內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⑵境外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⑶境內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⑷境外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注冊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證明該機構設立的有效證明文件、董事會、董事、主要股東或有權人士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開戶代理機構對申請資料審核合格后,將申請注銷的股份轉讓帳戶卡收繳存檔,并按規定程序辦理注銷手續。 登記公司有權對股份轉讓帳戶的合規性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合規的帳戶,有權予以注銷。 開戶代理機構辦理投資者注銷股份轉讓帳戶業務不收費。
15、退市公司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代辦轉讓應具備什么條件? 中國證監會《關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后續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后,公司所發行的股份仍可以依法轉讓。 公司退市前已簽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書》的,主辦券商在證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后的5個工作日內刊登“股份確權公告”;在20個工作日內開始為投資者辦理股份確權手續;在40個工作日內刊登“股份轉讓公告”;第45個工作日開始為投資者提供股份代辦轉讓服務。 公司退市時未簽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書》由證券交易所指定主辦券商的,主辦券商在接到交易所指定通知后的5個工作日內刊登“股份確權公告”;在20個工作日內開始為投資者辦理股份確權手續;在40個工作日內刊登“股份轉讓公告”,第45個工作日開始為投資者提供股份代辦轉讓服務。
16、為什么退市公司投資者在代辦股份轉讓前必須要開立股份轉讓帳戶? 代辦股份轉讓是證券公司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提供的一項服務,是獨立于證券交易所之外的一個系統,因此從滬、深證券交易所退市的公司股份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前,投資者需要開立股份轉讓帳戶,并將退市公司股份轉托管到所開立的股份轉讓帳戶中。
17、退市公司的投資者如何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讓股份? 退市公司的投資者只要開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帳戶(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帳戶")并將所持退市公司股份轉托管到股份轉讓帳戶中,就可進行代辦股份轉讓。在主辦券商與退市公司發布關于退市公司流通股股東開戶、股份轉托管公告后,對于尚未開立股份轉讓帳戶的退市公司投資者,在開立股份轉讓帳戶的同時,其所持有的退市公司股份便可自動轉托管到股份轉讓帳戶中;已開立股份轉讓帳戶的投資者不必重新開戶,只要憑身份證和股份轉讓帳戶到主辦券商營業網點即可辦理所持退市公司股份的轉托管手續。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均可為投資者實時開立股份轉讓帳戶。
18、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的證券公司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證券公司申請業務資格,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⑴具備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資格,遵守協會自律規則,按時繳納會費,履行會員義務;⑵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為綜合類證券公司或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后運營一年以上;⑶同時具備承銷業務、外資股業務和網上證券委托業務資格;⑷最近年度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8億元,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⑸經營穩健,財務狀況正常,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⑹最近兩年內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⑺最近年度財務報告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⑻設置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管理部門,由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該項業務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備兩名有資格從事證券承銷業務和證券交易業務的人員,專門負責信息披露業務,其他業務人員須有證券從業資格;⑼具有20家以上的營業部,且布局合理;⑽具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防范機制;⑾具備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規范和標準的技術系統;⑿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19、主辦券商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業務應當承諾遵循哪些自律要求? 主辦券商除須保持具備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的基本條件外,還應承諾:⑴不自營所主辦股份轉讓公司的股份,不利用股份轉讓公司的內幕信息直接或間接謀取利益。⑵依據有關規則和協議,對股份轉讓業務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重大事項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⑶根據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業協會有關規定的要求,嚴格把握推薦標準,推薦符合規定的公司掛牌,及時完成所推薦公司的掛牌手續;⑷督促股份轉讓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責任;⑸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調查或協助調查指定事項;⑹向投資者揭示股份轉讓風險;⑺按照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完成其他有關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事項。
20、主辦券商如何督促股份轉讓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責任? 主辦券商要對股份轉讓公司的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了解應遵守的法律、法規和應履行的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所規定的責任、義務。主辦券商要指導和督促股份轉讓公司依法、及時、準確、全面地進行信息披露,對股份轉讓公司擬披露文件有審查的權力。對公司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可提出合理性懷疑,并據此采取專項調查等必要措施。主辦券商有義務對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轉讓公司股份的轉讓予以暫停,實施暫停轉讓事項應公告,并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21、主辦券商如何向投資者揭示股份轉讓風險? 投資者在開戶前,主辦券商應與其簽訂《股份轉讓風險提示書》,提醒投資者對市場風險予以特別關注,充分了解股份轉讓公司存在的風險,要利用各種形式持續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在股份轉讓公司披露股份開始轉讓公告書和定期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及公司董事會就重大事項作出決議公告后的5個工作日內,主辦券商應發布分析報告,客觀地向投資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風險。在與投資者簽訂的委托協議內,主辦券商應要求投資者承諾自己承擔投資風險,不從事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等行為,違反者承擔相應責任。主辦券商對投資者在股份轉讓時出現的違規行為,要依據委托協議,及時提出警示,并按雙方的約定,采取必要措施。
22、主辦券商在什么情形下會被終止業務資格?一旦主辦券商喪失業務資格,將如何保證代辦股份轉讓業務正常進行? 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有效期為兩年。主辦券商需要維持其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應當在資格證書失效前三個月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申請并報送最近會計年度的審計報告、代辦股份轉讓業務開展情況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文件,經中國證券業協會復核通過后換發資格證書。主辦券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業務資格將被終止:⑴申請業務資格文件存在虛假內容;⑵依法被停業整頓、撤銷、解散或宣告破產;⑶喪失具備業務資格條件,且在六個月的寬限期后仍不能恢復;⑷存在重大違法、違規或違反自律規則且情節嚴重的行為;⑸中國證券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為保證代辦股份轉讓業務正常進行,主辦券商應與另一家具備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其為副主辦券商。當主辦券商被終止業務資格,應在三個月內將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轉移至副主辦券商,特殊情況應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指定的時間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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