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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公司如何申請代辦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11:13 證券日報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發布的《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和《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申請股份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應具備設立滿三年、北京市政府確認的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資格、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紀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等條件。申請股份掛牌報價轉讓,需履行以下程序:董事會、股東
大會決議,申請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資格,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配合主辦報價券商盡職調查,主辦報價券商向協會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協會備案確認,股份集中登記,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各程序的具體內容介紹如下:

  一、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申請股份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應由公司董事會就申請股份掛牌報價轉讓事項形成決議,并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

  二、申請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資格

  公司要進行股份掛牌報價轉讓,須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請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的資格。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受理試點企業資格的申請。根據北京市《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辦法》規定,公司申請時要提交如下文件:

  1、公司設立批準文件;

  2、公司股份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申請;

  3、公司股東大會同意申請股份報價轉讓的決議;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公司章程;

  5、經律師事務所確認的合法有效的股東名冊;

  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文件。

  同意申請的,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在五個工作日內出具試點資格確認函。

  三、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公司需聯系一家具有股份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

證券公司,作為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委托其推薦股份掛牌。此外,公司還應聯系另一家具有股份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作為副主辦報價券商,當主辦報價券商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由其擔任主辦報價券商,以免影響公司股份的報價轉讓。公司應與主辦報價券商和副主辦報價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明確三方的權利與義務。

  根據協議,主辦報價券商主要責任為公司盡職調查、制作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向協會推薦掛牌、督導公司掛牌后的信息披露等。

  四、配合主辦報價券商盡職調查

  為使股份順利地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公司須積極配合主辦報價券商的盡職調查工作。主辦券商要成立專門的項目小組,對園區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全面、客觀、真實地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內控制度、公司治理、主營業務等事項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項目小組完成盡職調查后,提請主辦報價券商的內核機構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為項目小組的盡職調查工作、園區公司擬披露的信息(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是否符合要求。主辦報價券商依據盡職調查和內核情況,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掛牌。

  五、主辦報價券商向協會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文件

  主辦報價券商決定向協會推薦掛牌的,出具推薦報告,并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文件。

  六、協會備案確認

  協會在受理之日起六十個工作日內,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1、備案文件是否齊備;

  2、主辦報價券商是否已按照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所推薦的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3、園區公司擬披露的信息(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

  4、主辦報價券商對備案文件是否履行了內核程序。

  協會認為必要時,可對主辦報價券商的盡職調查工作進行現場復核。

  審查無異議的,向主辦報價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有異議的而決定不予備案的,向主辦報價券商出具書面通知并說明原因。

  七、股份集中登記

  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在協會備案后,公司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辦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記。初始登記的股份,須托管在主辦報價券商處。公司可要求主辦報價券商協助辦理上述事項。

  公司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分三批進入代辦系統掛牌報價轉讓,每批進入的數量均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進入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

  八、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

  辦理好股份的集中登記后,公司與主辦券商券商協商,確定股份掛牌日期。在股份掛牌前,公司應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臺上發布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說明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基本情況;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3、公司業務和技術情況;

  4、公司業務發展目標及其風險因素;

  5、公司治理情況;

  6、公司財務會計信息;

  7、北京市政府批準公司進行試點的情況。

  公司掛牌報價后,應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年度報告以及對股份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臨時報告。主辦報價券商對所推薦的公司信息披露負有督導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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