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來,瀘州老窖二曲酒標簽爭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5月17日,瀘州老窖在官網發布《關于瀘州老窖二曲酒標簽相關事項的聲明》,對這一事件首次發聲進行回應,稱國家食藥監總局和四川省食藥監局就瀘州老窖二曲事件作出書面回復,認定瀘州老窖二曲酒產品并無食品安全問題,也不構成誤導、欺詐消費者行為。但企業在國家相關通知下發后未能及時更改標簽的行為存在瑕疵,接下來應及時整改。
今年3月23日,中國質量報刊文稱,“瀘州老窖因食用酒精的使用與聲稱問題,涉嫌欺詐,被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判令賠償消費者‘退一賠三’”。根據規定,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標注原料為高粱、小麥等。然而,瀘州老窖二曲酒被指“配料表上寫的是水、高粱、小麥、大米、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違反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記者/趙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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