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并于2015年10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預案相關公告;2015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下發的《關于對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預案的審核意見函》(上證公函【2015】1829號)(以下簡稱“審核意見函”),并于2015年11月11日對審核意見函進行回復,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2日起復牌。現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情況
(一)重組預案中相關承諾事項已完成
重組預案中,擬收購標的公司北京新湖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被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的資金已經于2015年10月30日全部歸還;北京新湖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也已經解除;擬收購標的公司北京新湖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出具的承諾已經完成。
(二)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情況以及可能導致本次重組事項終止的其他風險
自預案披露以來,公司及公司聘請的中介機構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工作。為了更準確和直觀地評估標的公司的價值以及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對本公司的影響,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標的資產的審計及評估基準日由2015年9月30日調整至2015年10月31日。截至目前,各中介機構正在履行內部質量控制部門的核查程序。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將再次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事項,披露正式方案,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有關的審批程序。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目前不存在可能導致本次重組事項終止的其他風險。
二、特別提示
(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的有關規定,公司在發出召開審議本次交易事項的股東大會通知之前,將每30日發布一次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日,未發現存在可能導致公司董事會或者交易對方撤銷、終止本次重組方案或者對本次重組方案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相關事項。
(三)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披露的《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中已說明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有關的風險因素,敬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有關內容,并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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