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重大訴訟受理的基本情況
近日,本公司收到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甘肅皇臺釀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皇臺釀造",其為北京皇臺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訴甘肅武威皇臺酒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等的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2015武中民初字第78號)。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1、當事人:
原告:甘肅皇臺釀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被告:甘肅武威皇臺酒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2、案由
借款合同糾紛
3、原告提出訴訟事由:
皇臺釀造在其起訴狀中稱:自2002年開始,其與甘肅武威皇臺酒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發生經濟往來,經對相互之間的往來賬目進行核對,截止目前甘肅武威皇臺酒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欠付皇臺釀造款項共計人民幣31497085.04元及利息15237818.02元。因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先后作為甘肅武威皇臺酒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占有皇臺釀造巨額收益,應對欠付原告的上述本息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三、訴訟請求
1、皇臺釀造請求判令被告甘肅武威皇臺酒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償還欠付款項31497085.04元及利息15237818.02元;
2、請求判令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對上述欠款本息共計46734903.06元的給付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簡要說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內)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鑒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公司將就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1、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案件應訴通知書(2015武中民初字第78號)
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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