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蘇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5年11月26日、11月27日、11月30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微博]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相關情況;
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披露了《蘇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收購韓國FNC Entertainment部分股權的公告》(公告編號為:2015-066號),公司全資子公司蘇寧環球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寧環球傳媒”或“新股東”)與韓國FNC Entertainment Co.,Ltd(以下簡稱“FNC”)及其股東HAN SEONG HO、HAN SEUNGHOON、KIM SOOIL(上述三位自然人以下合并簡稱“原股東”)分別簽訂了《新股認購協議》、《股份買賣協議》。
2015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蘇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與韓國FNC Entertainment共同投資設立合資公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5-068號),蘇寧環球傳媒與FNC、原股東簽訂了《股東協議》,對新股東入股FNC后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約定,同時協商一致,蘇寧環球傳媒與FNC共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合資公司,其中蘇寧環球傳媒的股權比例為51%,FNC的股權比例為49%。FNC向合資公司投入的金額應在6000萬元人民幣或其以上,雙方相互協商一致,在相關股權交易完成之日起的3個月內完成注入,且今后根據業務發展情況雙方共同追加投資。
上述公告具體內容詳見2015年11月25日、11月26日分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函詢了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有關情況說明如下: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的經營情況、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規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必要的風險提示
1、公司經過自查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關于FNC部分股權收購及成立合資公司的相關交易尚需通過公司的盡職調查及根據中韓兩國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要求,獲得韓國FDI(對外投資備案)、反壟斷調查、證券交易部門備案及中國境內相關對外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等程序,前述盡職調查、政府部門審批、備案程序能否順利通過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采取適當的管理措施加強風險管控,力爭獲得良好的投資回報,并及時發布相關進展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蘇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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