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0日、11月 23日,11月24日公司股票交易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 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發布了異動公告(臨 2015-061)。
現根據交易所要求,補充披露如下:
經公司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核實,截至目前,除公司正在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以外,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籌劃并購重組、股份發行、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
公司正在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進度如下:公司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議案》等議案,報送證監會[微博]后于9月2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152782 號),10月2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52782號),公司于11月17日發布了《公司關于〈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之反饋意見回復的公告》(以下簡稱“《反饋意見回復公告》”),并于11月25日發布《反饋意見回復公告(修訂稿)》,就證監會的第一次反饋意見進行了補充回復并披露。目前,有關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事項正在按程序進行,中國證監會是否核準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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