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海南椰島股票代碼:600238 編號:臨2015-079號
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19日,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海南椰島”)第二大股東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財智”)通過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信托”)旗下信托產品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查詢信托產品)(以下簡稱“恒贏10號”)及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恒贏11號”)共增持海南椰島股份22,410,070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的5%。本次股東權益變動未觸及要約收購。
● 本次權益變動未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2015年11月20日,公司接第二大股東東方財智通知,其于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19日通過其一致行動人山東信托旗下信托產品恒贏10號及恒贏11號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統增持海南椰島股份,截止2015年11月19日,累計增持海南椰島股份22,410,070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的5%。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1: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公司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法定代表人:相開進
注冊資本:貳拾億元整
經營范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2: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務廣場B座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科苑路1002號A8音樂大廈
法定代表人:馮彪
注冊資本: 10,000 萬元
經營范圍:受托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投資興辦實業。
三、股東增持前后持股情況
(1)恒贏1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股份數量、比例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恒贏10號未持有海南椰島股份,恒贏10號于2015年11月17日-19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海南椰島 11,010,070 股,買入價格區間為每股13.5元~14.88元。本次權益變動后,持有海南椰島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11,010,070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的2.46%,具體如下表所示:
■
(2)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股份數量、比例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恒贏11號未持有海南椰島股份,恒贏11號于2015年11月17日-19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海南椰島11,400,000股,買入價格區間為每股13.5 元~14.85元。本次權益變動后,持有海南椰島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11,400,000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的2.54%,具體如下表所示:
■
(3)東方財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股份數量、比例及變動情況
山東信托與東方財智于2015年11月20日簽訂一致行動協議,就恒贏10號、恒贏11號與東方財智持有的海南椰島股份事宜達成一致行動。
本次權益變動前,東方財智持有海南椰島無限售流通股5,000萬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比例為11.16%,本次權益變動后,東方財智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海南椰島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72,410,070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的16.16%,具體如下表所示:
■
四、所涉及后續事項
本次股東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本次股東權益變動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并于本公告披露的同時在法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特此公告。
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11月20日
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
股票簡稱:海南椰島 股票代碼:600238
信息披露義務人1: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信息披露義務人2: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務廣場B座1001室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科園路1002號A8音樂大廈
股份變動性質:股份增加
簽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本權益變動報告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 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5 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5 號》”)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制。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 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經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及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四、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及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信息披露義務人2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五、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特別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1、山東信托指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義務人2、東方資本指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椰島、上市公司指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報告、本報告書指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 動報告書
本次權益變動指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
資金信托計劃及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
計劃通過上交所[微博]競價交易系統增持海南椰島(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行為
恒贏10號指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資
金信托計劃
恒贏11號指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
資金信托計劃
上交所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幣元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1: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名稱: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3.公司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4、法定代表人:相開進
5.注冊資本:貳拾億元整
6.注冊號碼:370000018004547
7.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8.經營范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經營期限:1987年03月10日至 年月日
10.稅務登記證號碼:魯稅濟字37010216304514X
11.主要股東: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山東省高新技術投資有限公司、山東黃金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市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濰坊市投資公司。
12.通訊方式:電話:0531-86566851,傳真:0531-86566562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2: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名稱: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務廣場B座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科苑路1002號A8音樂大廈
4、法定代表人:馮彪
5.注冊資本:10,000 萬元
6.注冊號碼:440301106728680
7.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8.經營范圍:受托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投資興辦實業。
9.經營期限:長期
10.稅務登記證號碼:440300058989405
11.主要股東:馮彪、張壽清、高忠霖、曹蕓、邢榮興
12.通訊方式:電話:0755-66857777,傳真:0755- 66857777-7723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1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相關情況如下
■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2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相關情況如下
■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 5%的情況
截至本權益變動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1除持有海南椰島、華英農業外無在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權益變動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2除持有海南椰島外無在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四、各信息披露義務人之間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等方面關系
信息披露義務人1、信息披露義務人2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等方面相互獨立,無控制關系。
(一)恒贏10號及恒贏11號涉及主要信息披露義務人關系
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恒贏10號及恒贏11號聘請信息披露義務人2擔任投資顧問,由信息披露義務人2向信息披露人1提供投資建議,并由信息披露人1在信息披露義務人2投資建議的基礎上做出投資決策。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一致行動安排
信息披露義務人1、信息披露義務人2對持有的海南椰島股票形成一致行動關系。 為進一步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恒贏10號、恒贏11號、信息披露義務人2對海南椰島股東權利的行使,本著審慎的原則,信息披露義務人1(代表恒贏10號及恒贏11號)與信息披露義務人2于2015年11月20日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
《一致行動協議》約定雙方就恒贏10號及恒贏11號與信息披露義務人2持有的海南椰島股份事宜達成一致行動,雙方在決定海南椰島經營管理等事項時,共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在行使召集權、提案權、表決權時采取一致行動。
第三節 權益變動目的及持股計劃
一、 權益變動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海南椰島股份的目的是為了滿足自身戰略發展需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 12 個月內有可能繼續增加其在海南椰島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第四節 本次權益變動方式
一、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股份數量、比例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的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未持有海南椰島股份,恒贏10號于2015年11月17日-19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海南椰島 11,010,070 股,買入價格區間為每股13.5元~14.88元。本次變動后,持有海南椰島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11,010,070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比例為2.46%,具體如下表所示:
■
二、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股份數量、比例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的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未持有海南椰島股份,恒贏11號于2015年11月17日-19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海南椰島11,400,000股,買入價格區間為每股13.5 元~14.85元。本次變動后,持有海南椰島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11,400,000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比例為2.54%,具體如下表所示:
■
三、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股份數量、比例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椰島無限售流通股5,000萬股,占海南椰島總股本比例為11.16%,具體如下表所示:
■
注:信息披露義務人1、信息披露義務人2對持有的海南椰島股票形成一致行動關系,本次權益變動后,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海南椰島股份 72,410,07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比例為16.16%。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管理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基本情況及方式
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管理的恒贏10號、恒贏11號聘請信息披露義務人2作為信托計劃投資顧問,信息披露義務人2向信息披露義務人1發送投資建議書,信息披露義務人1根據當時已知情形對該等投資建議書進行審核,如該等投資建議內容符合法律法規、信托文件的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人1將根據該等投資建議書進行交易。
信息披露義務人1與信息披露義務人2對持有的海南椰島股票形成一致行動關系。
為進一步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恒贏10號、恒贏11號對海南椰島股東權利的行使,本著審慎的原則,信息披露義務人1及信息披露義務人2于2015年11月20日簽訂了《一致行動人協議》。約定雙方就恒贏10號及恒贏11號與信息披露義務人2持有的海南椰島股份事宜達成一致行動,雙方在決定海南椰島經營管理等事項時,共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在行使召集權、提案權、表決權時采取一致行動。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權利限制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的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及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持有的海南椰島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質押、凍結等。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2持有的海南椰島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質押、凍結等。
第五節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的山東信托-恒贏1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本報告書簽署之日期間內買賣海南椰島股票的情況如下:
■
信息披露義務人1旗下的山東信托-恒贏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本報告書簽署之日期間內買賣海南椰島股票的情況如下:
■
除本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情況外,信息披露義務人2在本報告書簽署之前六個月內未買賣海南椰島股票。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法律及相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1及法定代表人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人就本報告出具或提供的數據或信息,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1: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相開進
簽署日期:2015年11月20日
第八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2及法定代表人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人就本報告出具或提供的數據或信息,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2: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馮彪
簽署日期:2015年11月20日
第九節 備查文件
一、 備查文件
1. 信息披露義務人工商營業執照;
2.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和身份證明文件;
3. 信息披露義務人1及信息披露義務人2簽署的《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人協議》
附:
權益變動報告書
■
信息披露義務人1: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相開進
日期:2015年11月20日
附:
權益變動報告書
■
信息披露義務人1: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相開進
日期:2015 年11月20日
■
信息披露義務人2: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馮彪
日期:2015年11月20日
填表說明:
1、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須在欄目中加備 注予以說明;
2、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3、需要加注說明的,可在欄目中注明并填寫;
4、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選其中 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制作并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THE_END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