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朱保國先生、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曹平偉先生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鐘山先生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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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于2015年5月實施股權激勵計劃,2015年5月25日股權激勵的資本金到位并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出具驗資報告驗證確認,2015年7月1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證劵變更登記,變更后股份數量為1,583,879,292股;上述每股收益系按照2015年5月29日變更股份數計算。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單位:元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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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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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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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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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法定代表人:朱保國先生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碼:600380證券簡稱: 健康元公告編號:臨2015-098
債券代碼:122096債券簡稱:11健康元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屆監事會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六屆監事會三次會議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六屆董事會六次會議結束后在健康元藥業集團大廈二號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監事三名,實際參加監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余孝云先生主持,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了如下議案:
審議并通過《對<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發表意見》
本公司監事會認為: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第三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微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夠從各方面真實、完整的反映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經營管理及財務狀況,參與第三季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均無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碼:600380股票名稱:健康元公告編號:臨2015-099
債券代碼:122096債券簡稱:11 健康元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屆董事會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六屆董事會六次會議于2015年10月22日以電子郵件并電話確認的形式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2:00采用現場會議并配合視頻會議形式在健康元藥業集團大廈三號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董事七人,實際參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監事及公司總經理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朱保國先生主持,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并通過《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
詳見本公司2015年10月31日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及《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
表決結果: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并通過《關于本公司總部及南山生產基地土地申請列入高新區北區產業升級改造的議案》
本公司曾于2015年8月19日發布《關于公司參與深圳高新北區產業升級改造公告》(公告編號:臨2015-070號)。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深府辦函[2015]115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高新區北區產業升級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函,本公司總部辦公所在地及本公司南山生產基地所在地屬于《高新區北區產業升級改造實施方案》提到的升級改造區域范圍內。
為配合深圳市高新北區的產業升級改造工作,本公司計劃將本公司總部辦公所在地(宗地號T401-0400,宗地面積15,698平方米)及南山生產基地所在地(宗地號T401-0003,宗地面積29,250.40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條例》、《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及《深圳高新區優化升級工作方案(2012—2015年)》(深府〔2012〕83號)等相關規定,向深圳市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將前述地塊及地上建筑物列入高新北區產業升級改造的產業升級計劃中。
本公司將根據前述地塊及地上建筑物列入高新北區產業升級改造的批復進度及時發布相關公告。
本公司未來將根據所涉及地塊的投資總額、投資計劃及進度等相關事項確定后,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及時履行本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等相應的內部決策程序,并及時發布公告。
特別風險提示:本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前述議案系本公司用于向深圳市政府相關部門申請將本公司總部辦公所在地及南山生產基地所在地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列入城市更新計劃名單之內。目前本公司尚未就所涉及的地塊確定具體的改造設計方案,對于未來的投資規模、投資進度、運營模式、收益回報等均尚未進行深入的研究,亦未形成明確的改造方案等,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表決結果: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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