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李翠芳、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馬作群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楊通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經公司200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微博]證監許可[2009]971號文核準,公司發行了面值7億元人民幣的公司債券(2009年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債券期限:6年期固定利率債券,第3年末附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日期為2009年11月2日,上市日期為2009年12月10日(證券簡稱:09京綜超,證券代碼:122030)。有關發行文件詳見2009年10月29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www.sse.com.cn)。有關說明如下:
(1)已發行債券兌付兌息是否存在違約以及未來是否存在按期償付風險的情況說明:
本期債券存續期間,自2010年起每年11月2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已發行債券兌付兌息不存在違約情況。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日、2011年11月2日、2012年11月2日、2013年11月4日以及2014年11月3日完成當年利息兌付工作。公司經營情況良好,未來不存在按期償付風險的情況。
(2)債券跟蹤評級情況說明:
公司與債券信用評級機構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就跟蹤評級的有關安排作出約定,本期債券發行后,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對公司及本期債券進行跟蹤評級,并向公司提交相應的跟蹤評級結果,同時通過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網站向社會公布。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5月22日完成對公司及本期債券的跟蹤評級工作,并通過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網站向社會公布。
(3)涉及和可能涉及影響債券按期償付的重大訴訟事項:
不存在涉及和可能涉及影響債券按期償付的重大訴訟事項。
(4)已發行債券變動情況:
根據《本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即2012年11月2日,本公司選擇上調票面利率50個基點至6.30%,并在債券存續期后3年固定不變。根據《本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所設定的公司債券回售條款,在本次回售申報日(2012年10月26日)回售申報有效數量為0手,回售金額為0元。
已發行債券未發生其他變動情況。
(5)已發行債券的摘牌:
公司將于2015年11月2日開始支付2014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日期間最后一個年度利息和本期債券的本金,本期債券的摘牌日為2015年11月2日。
2、經公司五屆十九次董事會和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申請注冊發行超短期融資券,額度為7億元人民幣。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發的《接受注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5]SCP16號),決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資券注冊,注冊金額為7億元。公司已于2015年3月19日發行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金額為7億元,利率5.49%,發行期限270天。詳見2014年10月15日、10月30日、2015年2月4日、3月22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www.sse.com.cn)。
3、經公司五屆六次董事會和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申請注冊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額度為20億元人民幣。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發的《接受注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3]PPN184號),決定接受公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注冊,注冊金額為20億元。
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發行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金額為10億元,利率6.35%,發行期限2年。公司已于2015年8月14日完成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到期付息兌付。
公司于2015年06月24日發行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金額為5億元,利率5.5%,發行期限90天。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完成到期兌付。
公司于2015年07月14日發行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金額為5億元,利率5.36%,發行期限90天。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完成到期兌付。
詳見2013年4月27日、5月18日、7月19日、8月16日、11月8日、2015年6月27日、7月17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4、經公司五屆八次董事會和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申請注冊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額度為10億元人民幣。公司于2014年5月8日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發的《接受注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4]MTN132號),決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據注冊,注冊金額為5億元。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發行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金額為5億元,利率6.17%,發行期限3年。
2015年7月27日,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對本公司已發行的"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14華聯MTN001)的信用狀況進行了跟蹤分析和評估,并出具《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跟蹤評級報告》。該事項已于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14年5月9日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發的《接受注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4]CP164號),決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資券注冊,注冊金額為5億元。公司于2014年7月8日發行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金額為5億元,利率4.9%,發行期限365天。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完成到期兌付。
5、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準,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與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華聯鵬瑞商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華聯鵬瑞")簽訂《委托貸款協議》,委托北京銀行向華聯鵬瑞提供13000萬元委托貸款,期限1年,年利率 15%。該事項已于 2015年2月27日刊登在 《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 《證券時報》 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6、經公司五屆二十三次董事會和 2014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發行不超過17億元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公司申請注冊發行短期融資券額度為7億元。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發的《接受注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5]CP250號),決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資券注冊,注冊金額為7億元。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發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金額為7億元,利率3.88%,發行期限366天。
公司申請注冊發行超短期融資券額度為10億元。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發的《接受注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5]SCP207號),決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資券注冊,注冊金額為10億元。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發行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金額為4億元,利率4.13%,發行期限270天。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發行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資券,金額為6億元,利率3.97%,發行期限270天。
7、經公司五屆二十五次董事會審議批準,同意公司出資5000萬元在銀川設立一家全資子公司,出資4500萬元在呼和浩特設立一家全資子公司,用于經營商業項目。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冊已經完成。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翠芳
日期:2015年10月27日
證券代碼:600361 證券簡稱:華聯綜超公告編號:2015-047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經營數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五號——零售》要求,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特將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經營數據披露如下:
一、報告期門店變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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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告期擬增加門店情況
■
三、報告期末主要經營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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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關數據為公司內部統計數據,供投資者了解公司經營概況。
特此公告。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0月28日
證券代碼:600361 證券簡稱:華聯綜超公告編號:2015-046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長李翠芳女士于2015年10月23日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全體董事和監事發出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的通知。本次會議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部分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李翠芳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9人,反對0人,棄權0人。
表決結果:通過。
(二)《關于設立分公司的議案》;
同意本公司分別在內蒙古設立4家、北京設立3家、四川設立1家、寧夏設立1家、江蘇設立2家、甘肅設立2家分公司,經營商業項目。
表決情況:同意9人,反對0人,棄權0人。
表決結果:通過。
特此公告。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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