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5年10月1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總部(湖南常德德山開發區崇德路158號)五樓一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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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謝文輝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長陳根榮先生主持會議,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謝文輝先生、楊永圣先生、獨立董事喻建良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劉俊先生出席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議案名稱:關于對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增資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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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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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為普通議案,獲得了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
律師:劉佩、廖青云
2、律師見證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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