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251 證券簡稱:冠農股份公告編號:臨2015-060
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權益變動屬于減持,不觸及要約收購
● 本次權益變動未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2015年8月20日,公司收到股東長信基金[微博]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長信基金”)的《權益變動通知函》: 2015年6月24日—2015年8月20日,長信基金累計減持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9,163,6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
本次減持前,長信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6,280,000股(全部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17%(該部分股份于2015年6月24日解除限售,具體內容詳見《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臨2015-044號)。本次減持后,長信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17,116,34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18%。
二、所涉及后續事項
上述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變化,本次權益變動后,長信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長信基金編制了《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詳見2015年8月22日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
特此公告。
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8月21日
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
股票簡稱:冠農股份
股票代碼:600251
信息披露義務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披露義務人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9樓
股份變動性質:減持
簽署日期:2015年8月20日
聲 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編寫本權益變動報告書;
二、本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權益變動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及內部規定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四、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五、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 釋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本報告書
指
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冠農股份、上市公司
指
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義務披露人/長信基金
指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收購辦法》
指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A 股
指
經中國證監會[微博]批準向境內投資者發行、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 市、以人民幣標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幣認購和進行交易的普 通股
上交所[微博]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微博]
元
指
人民幣元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9樓
法定代表人:田丹
營業執照注冊號:310101000315849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億伍仟萬元
成立日期:2003年5月9日
營業期限: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管理業務,發起設立基金,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稅務登記號:稅滬字310115750303537
主要股東: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49%)、上海海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4.33%)、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6.67%)。
通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9樓
郵編:200120
聯系電話:021-61009999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情況
姓名
性別
職務
國籍
其他國家
/地區的居留權
葉燁
男
董事長
中國
無
覃波
男
總經理、董事
中國
無
楊澤柱
男
董事
中國
無
陳謀亮
男
董事
中國
無
彭辰
男
董事
中國
無
胡柏枝
男
獨立董事
中國
無
黃憲
男
獨立董事
中國
無
宋曉燕
女
獨立董事
中國
無
周永剛
男
督察長
中國
無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上述人員在最近五年內沒有受到過任何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亦沒有涉及任何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境內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除持有冠農股份股份之外,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的情況。
第三節 權益變動目的及后續計劃
一、權益變動目的
減持所持股票,以實現投資收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內持股計劃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存在繼續減持冠農股份股份的可能性。若減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按照《證券法》、《收購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及審批程序。
第四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冠農股份56,280,000股,占冠農股份股權比例的7.17%。2015年6月24日至8月20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累計減持冠農股份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9,163,656股,占冠農股份總股本的比例為4.99%。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冠農股份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7,116,344股,占冠農股份總股本的比例為2.18%。
二、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為: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
減持股份數量:冠農股份39,163,656股股份
減持股份比例:占冠農股份4.99%的股份
本次減持股份的性質:無限售流通A股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冠農股份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權利限制的說明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冠農股份 7.17%股權,共計56,280,000股。此外,本次減持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等任何權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冠農股份股份的情況
2015年6月24日至8月20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累計減持冠農股份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9,163,656股,占冠農股份總股本的比例為4.99%,價格區間為10.10元/股至16.20元/股。
除本次減持冠農股份股份之外,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書之日起前六個月內沒有買賣冠農股份掛牌交易股票的行為。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一、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項。
二、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師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丹
日期:2015年8月20日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
二、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單及身份證明文件。
附: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疆庫爾勒市團結南路48號小區
股票簡稱
冠農股份
股票代碼
600251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信息披露義務人注冊地
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9樓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變
化
增加 □ 減少 √ 不變,
但持股人發生變化 □
有無一致行動人
有 □ 無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是 □ 否 √
權益變動方式(可多選)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協議轉讓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間接方式轉讓 □取得上市 公 司發行的新股 □執行法院裁定 □繼承□贈與 □其他□(請注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前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
持股數量:56,280,000股 持股比例:7.17%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 股份數量及變動比例
變動后持股數量:17,116,344股變動比例:4.99%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于未來12個月內繼續減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前6個月是否在二級市場 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簽章):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田丹
日期: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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