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傳聞簡述
近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關注到市場存在傳言,稱公司因齊賢旅游文化綜合體項目而遭到舉報。
經核查,齊賢旅游文化綜合體項目曾于2014年8月被《紹興日報》報道,稱“8月15日,紹興青旅文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4511.7萬元摘得齊賢鎮QX13-01地塊”,“2013年6月,紹興縣(今柯橋區)政府與中青旅置業(北京)有限公司簽訂了齊賢旅游文化綜合體項目的合作框架協議。中青旅置業(北京)有限公司是中青旅旗下(非上市板塊業務)投資文化、旅游及相關地產項目的專業公司。本項目投資70億,占地2000余畝,計劃在齊賢打造一個城市生態文化旅游綜合性項目。此次紹興青旅文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功摘得這塊6萬平米商業旅游地,標志著中青旅置業正式入駐齊賢”。
二、澄清聲明
公司聲明,中青旅置業(北京)有限公司與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權關系。
鑒于公司不時接到投資者電話咨詢,表示看到或聽說公司在某地進行景區投資或地產開發,詢問是否確實為公司所為,公司在此一并聲明,中青旅的重大投資項目均會按照中國證監會[微博]、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的相關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請各地方政府、相關權利人及廣大投資者注意核實本公司公告,并防范風險。
三、必要風險提示
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報紙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法定的信息披露網站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報刊和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報備文件
董事會關于傳聞不實的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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