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數量為:773,820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為:2015年8月10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數量為:404,640股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一) 公司股改于2006年5月22日經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以2006年6月16日作為股權登記日實施,于2006年6月20日實施后首次復牌。
(二) 公司股改方案安排追加對價情況:
公司股改方案無追加對價安排。
二、股改方案中關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關承諾及承諾履行情況
(一) 法定承諾事項: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等參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共同承諾遵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等文件中有關持股鎖定期、限售條件和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二) 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作為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的第一大股東,做出如下特別承諾:
1、未明確表示同意參加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以及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前,已參加股權分置改革的股東出現不能執行對價安排的情況(上述兩類股東合稱“該等股東”),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同意先行代為墊付該等股東應執行的對價安排。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保留日后向該等股東追償代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的權利。代為支付后,該等股東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無論該等股東所持股份的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應當向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償還代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或取得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書面同意, 并由公司董事會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提出該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請。
在本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召開前,若未明確表示參加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中有股東明確表示同意參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并愿意按照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安排對價,且程序與手續合法,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將不再為其墊付對價。
2、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36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三) 承諾履行情況:自2006 年6 月20 日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至今,本公司持有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嚴格履行了各自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所作出的各項承諾。從公司股改實施日至今,公司及其持有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未有任何與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附加承諾,也無追加對價安排。公司第一大股東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切實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諾,該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份已于2009年6月22日上市流通。
三、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數量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一) 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數量是否發生變化:否
(二) 股改實施后至今,各股東持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發生變化:是
具體變化情況詳見下表:
單位:股
股東名稱 |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時 | 歷次變動情況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 | ||||
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數量 | 占總股本比例(%) | 變動時間 | 變動原因 | 變動數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數量 | 占總股本比例(%) | |
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37,244,073 | 11.957 | 2007年6月20日 | 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2,687,919 | 330,964 | 0.106 |
2007年12月21日 | ①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②劃轉 | 1,421,070 | |||||
2008年6月23日 | 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744,572 | |||||
2009年6月22日 | 限售股上市 | -42,097,634 | |||||
2010年1月15日 | 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397,742 | |||||
2010年2月3日 | 限售股上市 | -397,742 | |||||
2010年9月3日 | 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357,742 | |||||
2010年9月28日 | 限售股上市 | -357,742 | |||||
2011年9月2日 | 通過司法途徑追償的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6,439 | |||||
2012年12月6日 | 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183,088 | |||||
2013年3月6日 | 限售股上市 | -189,527 | |||||
2013年12月10日 | 協議償還和通過司法途徑追償的代為墊付的對價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394,774 | |||||
2014年2月28日 | 通過司法途徑追償的代為墊付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135,670 | |||||
2014年4月2日 | 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31,567 | |||||
2014年4月4日 | 限售股上市 | -394,774 | |||||
2014年5月27日 | 得到代為墊付的對價償還 | 69,447 | |||||
2015年3月3日 | 協議償還和通過司法途徑追償的代為墊付的對價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63,023 | |||||
2015年4月2日 | 通過司法途徑追償的代為墊付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15,576 | |||||
2015年6月8日 | 通過司法途徑追償的代為墊付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15,681 | |||||
其他 | 54,966,809 | 17.646 | 2007年6月20日 | ①償還對價 ②限售股上市 | -44,059,184 | 847,496 | 0.272 |
2007年12月21日 | ①償還對價 ②限售股上市③劃轉 | -3,869,150 | |||||
2008年6月23日 | ①償還對價 ②限售股上市 | -2,175,905 | |||||
2010年1月15日 | 償還對價 | -397,742 | |||||
2010年2月3日 | 限售股上市 | -764,608 | |||||
2010年9月3日 | 償還對價 | -357,742 | |||||
2010年9月28日 | 限售股上市 | -687,708 | |||||
2011年9月2日 | 司法判決償還代為墊付的對價 | -6,439 |
2012年12月6日 | 償還對價 | -183,088 | |||||
2013年3月6日 | 限售股上市 | -363,973 | |||||
2013年12月10日 | 協議償還和司法判決償還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394,774 | |||||
2014年2月28日 | 司法判決償還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135,670 | |||||
2014年4月2日 | 償還對價 | -31,567 | |||||
2014年4月4日 | 限售股上市 | -528,036 | |||||
2014年5月27日 | 償還對價 | -69,447 | |||||
2015年3月3日 | 協議償還和司法判決償還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63,023 | |||||
2015年4月2日 | 司法判決償還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15,576 | |||||
2015年6月8日 | 司法判決償還的對價以及用于抵償相關費用(主要系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 | -15,681 |
1、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為明確和未明確表示意見的非流通股股東代為墊付合計為6,369,881 股。截止公司本次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前,共收回代為墊付的對價6,343,992股(未含前次及本次收回的用于抵償司法執行等相關費用折算的32,718股),未收回代為墊付的對價25,889股,未歸還代為墊付對價股份的股東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無論該等股東所持股份的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應向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償還代為支付的對價股份。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系由①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與部分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協議和司法途徑追償墊付對價以及相關司法執行等費用折算的股份和②上述部分原非流通股股東向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償還代為支付的對價后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形成。
四、大股東占用資金的解決安排情況
??公司不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核查意見為:我公司對友好集團股改以來承諾實施情況及本次上市流通申請進行了認真核查,認為:
(一) 友好集團相關股東切實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諾;從友好集團股改實施日截止到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友好集團及相關股東不存在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其他附加承諾。
(二) 友好集團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以及本次友好集團相關股東所持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體、條件、數量等事宜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況
(一)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數量為:773,820股
(二)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為:2015年8月10日
(三) 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單位:股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有限售流通股數量 |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數量 | 剩余限售流通股數量 |
1 | 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330,964 | 0.106 | 330,964 | 0 |
2 | 其他股東(注*) | 847,496 | 0.272 | 442,856 | 404,640 |
合計 | - | 1,178,460 | 0.378 | 773,820 | 404,640 |
注*其他股東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細如下表所示: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有限售流通股數量 |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 本次 上市數量 | 剩余限售流通股數量 |
1 | 烏魯木齊市家樂電子有限公司 | 118,968 | 0.0382 | 118,968 | 0 |
2 | 昌吉市金源五交化有限責任公司 | 60,683 | 0.0195 | 60,683 | 0 |
3 | 高希武 | 59,108 | 0.0190 | 59,108 | 0 |
4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富惠商貿公司 | 54,481 | 0.0175 | 54,481 | 0 |
5 | 海爾集團公司 | 48,546 | 0.0156 | 48,546 | 0 |
6 | 新疆工學院勞動服務公司 | 46,910 | 0.0151 | 46,910 | 0 |
7 | 臺州市泰康防護用品有限公司 | 11,617 | 0.0037 | 11,617 | 0 |
8 | 葛海香 | 10,662 | 0.0034 | 10,662 | 0 |
9 | 陳宜舉 | 10,662 | 0.0034 | 10,662 | 0 |
10 | 昌吉州三鑫工貿總公司 | 21,219 | 0.0068 | 21,219 | 0 |
11 | 剩余其他股東 | 404,640 | 0.1299 | 0 | 404,640 |
合計 | 847,496 | 0.2721 | 442,856 | 404,640 |
(四)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的差異情況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完全一致。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況:
(一) 2007年6月20日公司首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41,371,265股;
(二) 2007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2,448,080股;
(三) 2008年6月23日公司第三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431,333股;
(四) 2009年6月22日公司第四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42,097,634股;
(五) 2010年2月3日公司第五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162,350股;
(六) 2010年9月28日公司第六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045,450股;
(七) 2013年3月6日公司第七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553,500股;
(八) 2014年4月4日公司第八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922,810股。
八、本次股本變動結構表
單位:股
本次上市前 | 變動數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 | 1、國家持有股份 | 330,964 | -330,964 | 0 |
2、其他 | 847,496 | -442,856 | 404,640 | |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合計 | 1,178,460 | -773,820 | 404,640 | |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310,312,892 | 773,820 | 311,086,712 |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合計 | 310,312,892 | 773,820 | 311,086,712 | |
股份總額 | 311,491,352 | 0 | 311,491,352 |
九、上網公告附件: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十、備查文件
(一) 公司董事會簽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請表。
(二) 公司第一大股東烏魯木齊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同意函。
新疆友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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