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二、被提名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五)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會[微博]行政處罰;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被提名人鮑恩斯先生具備較豐富的會計專業知識和經驗,并具備高級會計師、會計學專業博士學位等資格。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特此聲明。
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提名王德良先生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專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任職務等情況。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與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被提名人尚未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被提名人已承諾在本次提名后,參加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的最近一期獨立董事資格培訓并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被提名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五)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特此聲明。
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鮑恩斯先生、陳建元先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人公開聲明,本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并已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本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五)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本人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聲明人鮑恩斯先生具備較豐富的會計專業知識和經驗,并具備高級會計師、會計學專業博士學位等資格。
本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本人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
本人承諾:在擔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本人承諾:如本人任職后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自出現該等情形之日起30日內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特此聲明。
聲明人:鮑恩斯、陳建元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王德良先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人公開聲明,本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本人尚未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本人承諾在本次提名后,參加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的最近一期獨立董事資格培訓并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本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五)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本人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本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本人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
本人承諾:在擔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本人承諾:如本人任職后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自出現該等情形之日起30日內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特此聲明。
聲明人:王德良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證券代碼:600573證券簡稱:惠泉啤酒公告編號:2015-007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為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 被擔保人名稱: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鼎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本次擔保的額度為人民幣1,000萬元。
● 本次是否有反擔保:無
● 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本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福鼎公司向中國銀行福鼎支行申請承兌或短期借款而發生的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的主債權最高余額不超過壹仟萬元,擔保類型為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
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參與表決的董事9人,同意該議案的董事9人,同意票超過出席會議董事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及證監會、銀監會頒發的《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文)的規定。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福鼎公司注冊地址為福鼎市星火工業園區,法定代表人李文彬先生,經營范圍:生產、銷售啤酒;酒糟銷售。福鼎公司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1%的出資比例。據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致同審字(2015)第110ZA1603號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福鼎公司資產總額為5,875.85萬元,負債總額1,211.83萬元,凈資產4,664.03萬元,資產負債率20.62%。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方式:信用擔保
擔保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
擔保總額:1,000萬元
保證擔保期間按擔保合同約定履行。
四、董事會意見
福鼎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所需貸款均因生產經營和發展的需要。鑒于該公司的盈利情況、銀行信用和實際償還能力,以及正常經營活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會同意為福鼎公司提供信用擔保。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控制對外擔保,公司進行的對外擔保決策程序合法,依法運作,沒有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獨立董事同意此次擔保議案。
六、累計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零,無逾期對外擔保。
七、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證券代碼:600573證券簡稱:惠泉啤酒公告編號:2015-005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5年4月29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15年4月29日14點00分
召開地點:福建省惠安縣城北工業區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廠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15年4月29日
至201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另:股東大會還將聽取《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及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內容詳見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刊載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5、8、9、10、11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四)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五)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法人股股東持法人股東賬戶卡(持股憑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
(二)自然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自然人股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委托人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
(三)股東可以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在來信或傳真上須寫明股東姓名、股東賬戶、聯系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并附身份證及股東賬戶復印件。上述登記資料應于2015年4月24日17:00前到達公司證券投資部。
(四)登記時間:2015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五)登記地點: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
六、其他事項
1、與會股東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會期半天;
2、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股東可授權委托代理人出席;
3、聯系地點:福建省惠安縣城北工業區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
郵政編碼:362100
聯 系 人:程曉梅、陳燕敏
聯系電話:0595-87396105
聯系傳真:0595-87372183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4月8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報備文件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
附件1:
授權委托書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9日召開的貴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
■
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備注: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
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
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如表所示:
■
證券代碼:600573證券簡稱:惠泉啤酒公告編號:臨2015-006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預計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否
●日常關聯交易對本公司影響: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資源,有效地降低本公司的采購和運營成本。此交易符合市場原則,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上述交易不影響本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及持續經營能力。
一、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情況的議案》。公司董事會成員9人,出席本次會議的董事9人,在此項議案表決中,關聯董事王啟林、胡建飛、劉翔宇進行了回避,其他6名非關聯董事一致審議通過該議案。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已對此事項出具了事前認可的書面文件,并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
1、決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情況的議案》,關聯董事對以上議案回避表決。我們認為: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交易公平公正。我們認為: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購和運營成本,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關聯交易的公允性原則,履行了合法程序,體現了誠信、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我們同意上述關聯交易。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此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書面意見,認為: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購和運營成本,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關聯交易的公允性原則,履行了合法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誠信、自愿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我們同意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在此項議案表決中,關聯委員劉翔宇進行了回避。
(二)201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和執行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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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度預計的日常關聯交易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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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聯方介紹及關聯關系
(一)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公司概況
法人名稱: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鄧連成
注冊資本:30,000萬元
注冊地址:獻縣城南工業園區南新街9號
經營范圍:葡萄酒瓶、啤酒瓶、飲料酒瓶生產銷售;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進出口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原輔材料及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2、關聯關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關聯關系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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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約能力分析
該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該企業經營情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4、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根據本公司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本公司與該公司進行的啤酒瓶采購交易的預計總金額為2,000萬元。交易的價格采用公允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具體根據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執行。
(二)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法人名稱: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文彬
注冊資本:14,000萬元
注冊地址:福建省南安市豐州鎮金雞工業區
主要經營業務:生產、銷售啤酒;銷售飼料、酵母。
2、關聯關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關聯關系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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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約能力分析
該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該企業委托本公司經營管理,經營情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4、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采購原材料:基于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需要,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進行用于生產啤酒的啤酒瓶、酒花、澳麥芽、塑料箱等原材料、包裝物的采購交易,交易總金額預計為500萬元。交易的價格采用公允的市場價格且不低于公司實際的采購價格進行交易,具體根據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執行。
5、定價政策
關聯交易的定價以市場價格為基礎,遵循公平合理的定價原則,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燕京啤酒(贛州)有限責任公司
1、基本情況
法人名稱:燕京啤酒(贛州)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啟林
注冊資本:8,688萬元
注冊地址:贛州市贛州開發區金龍路68號
主要經營業務: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鮮啤酒)生產銷售(憑許可證經營,有效期至2016年3月18日);一般經營項目:酵母、塑料箱、飼料銷售;農產品收購。(從事以上經營項目,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有專項規定的從其規定)。
2、關聯關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關聯關系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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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約能力分析
該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該企業委托本公司經營管理,經營情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4、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燕京啤酒(贛州)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本公司生產“燕京”牌啤酒:
預計本公司接受該公司委托,加工生產啤酒數量將不超過850千升,全年預計交易總金額400萬元。本公司采用公允的市場價格為定價基礎,以加工服務成本加利潤為定價方式,具體根據雙方簽訂的委托加工合同執行。
(四)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責任公司
1、基本情況
法人名稱: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劉善茂
注冊資本:20,951.14萬元
注冊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城白云路42號
主要經營業務:制造、銷售啤酒、飼料、酵母、塑料箱制造、工程咨詢、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技術轉讓。
2、關聯關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關聯關系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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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約能力分析
該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該企業經營情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4、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本公司生產“燕京”牌啤酒:
預計本公司接受該公司委托,加工生產啤酒的數量將不超過1,000千升,全年預計交易總金額500萬元。本公司采用公允的市場價格為定價基礎,以加工服務成本加利潤為定價方式,具體根據雙方簽訂的委托加工合同執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交易的必要性、持續性以及預計持續進行此類關聯交易的情況:
上述交易能夠有效地降低本公司的采購成本,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公司預計將持續進行上述關聯交易。
2、選擇與關聯方(而非市場其他交易方)進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實意圖:
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資源,有效地降低本公司的采購成本,減少同業競爭;有利于本公司營銷戰略的科學實施和市場的統一規劃管理;此交易不影響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場原則,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響本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
2、經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書;
3、經簽字確認的審計委員會書面審核意見;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證券代碼:600573證券簡稱:惠泉啤酒公告編號:臨2015-00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的通知于2015年3月24日以傳真方式發出,會議于2015年4月3日在公司北廠辦公樓二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到監事5人,實到5人,監事鄧連成、周偉、劉忠毅、劉來欣、謝藝云親自出席會議并參加表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鄧連成先生主持。會議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公司201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該項議案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了《公司201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該項議案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了《公司201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該項議案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審議通過了《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監事會根據《證券法》第68條的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進行了認真嚴格的審核,并提出了如下書面審核意見。
與會監事一致認為:
(1)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在監事會提出意見前,我們沒有發現參與2014年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因此,我們保證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該項議案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5、審議通過了《公司2014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監事會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進行了的審核,并提出了如下書面審核意見:
2014年度公司出具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報告期內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并能得到有效實行,在公司經營管理各個關鍵環節、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投資、信息披露等方面發揮了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夠對公司各項業務的健康運行及經營風險的控制提供保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該項議案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6、審議通過了《公司2014年度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
監事會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2014年度社會責任報告進行了認真嚴格的審核,并提出了如下書面審核意見:
與會監事一致認為:
(1)公司2014年度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4年度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容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的相關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在債權人和股東權益保護、職工權益保護、供應商和客戶權益保護、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公共關系和公益事業等方面都積極履行了社會責任。
該項議案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7、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第七屆監事會股東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六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監事會將提請股東大會對監事會進行換屆選舉。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監事會成員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監事二人,股東監事三人。監事會決定提名鄧連成先生、周偉先生、劉忠毅先生等三人為第七屆監事會股東監事候選人(候選人簡歷見附件)。
該項議案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
鄧連成:男,1959年7月生,研究生學歷,助理經濟師,中共黨員。歷任本公司監事會主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任本公司監事會主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9年獲第四屆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優秀環境科技實業家獎,2010年獲北京市第二十五屆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一等獎,北京優秀企業家稱號。
周偉:男,1972年7月生,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歷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監事、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現任本公司監事,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劉忠毅:男,1963年2月生,美國北弗吉尼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會計師。歷任中國武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發展部副經理,長春寶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現任本公司監事、中國武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審計部副主任,福建中福對外勞務合作公司董事,長春寶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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